区政府各部门,各经济园区,各街道办事处,各直属单位:
《沈河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以下简称《规划纲要》)已经区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审查批准,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十四五”时期是我国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第一个百年奋斗目标之后,乘势而上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向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迈进的第一个五年,也是我区加快建设国家中心城市现代化中心城区取得突破的关键时期。全区上下要认真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深入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东北、辽宁振兴发展的重要讲话和指示精神,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坚定不移践行“两邻”理念,实施“文化赋能、两轮驱动”战略,以金融中心和文化创意中心建设为核心,现代商贸中心、新兴产业培育中心、优质教育医疗中心、现代时尚宜居中心建设共同推进,切实组织实施好《规划纲要》,实现我区经济行稳致远、社会安定和谐,努力建设高品质国家中心城市现代化中心城区,为我区全面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开好局、起好步贡献力量。
沈河区人民政府
2021年6月21日
(此件公开发布)
沈河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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