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8月31日,沈河区人民政府印发了《沈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沈河危险化学品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的通知》(沈河政办发〔2022〕7号),现对该文件进行政策解读说明。
一、编制目的
为增强本区危险化学品事故的综合处置能力,提高应急救援反应速度和水平,预防和控制次生、衍生事故的发生,最大限度的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确保社会稳定。
二、编制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条例》《军队参加抢险救灾条例》《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国家危险化学品事故灾难应急预案》《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办法的通知》《辽宁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辽宁省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预案的通知》《沈阳市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沈阳市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预案》《沈河区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沈河区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救援指挥导则》等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预案。
三、重点内容
第一部分是总则,对编制目的、依据及适用范围、工作原则、事件分级等进行说明。
第二部分是组织指挥体系,对各层面组织指挥机构进行了规范,强化部门协同和属地责任。
第三部分是预警预防,规范了预防,监测与报告,预警级别确定、发布与解除和事故报告等事项。
第四部分是应急响应,明确应急响应要素,突出了主要事故类型处置要点和各类人员安全防护,确保科学施救,安全处置。
第五部分是应急保障,对应急支援与保障、交通运输、医疗卫生、治安、技术支撑、通信、资金、物资及宣传、培训和演练提出要求。
第六部分是附则,明确预案管理,奖惩及解释等事项。
主办:中共沈阳市沈河区委 沈阳市沈河区人民政府 承办:中共沈阳市沈河区委办公室 沈阳市沈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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