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障碍辅助浏览工具条
首页 > 政务公开 > 政务公开 >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 > 安全生产 > 行政管理
行政管理
沈河区应急管理局2024年度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计划
2024年03月22日来源:沈河区应急管理局
[字体: ] 打印

为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提升执法效能,强化行政执法责任,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安全生产违法行为行政处罚办法》《辽宁省安全生产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根据《国务院关于在市场监管领域全面推行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的意见》(国发〔2019〕5号)《国务院关于加强和规范事中事后监管的指导意见》(国发〔2019〕18号)《安全生产年度监督检查计划编制办法》(安监总政法〔2017〕150号)《安全生产执法手册(2020版)》的有关要求,结合我区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现状和我区监察队伍现有人力、装备保障水平,制定沈河区应急管理局2024年度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计划。

一、工作目标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贯彻落实省市应急管理工作会议精神。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坚守安全发展理念,加强和推进安全生产执法检查机制创新,最大限度消除安全生产事故隐患;预防和减少安全生产事故,参与事故调查结案率达100%;严厉查处和打击安全生产领域违法行为;加强危险化学品的“打非”整治;促进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的进一步落实;对群众举报、上级交办的案件及时办理,结案率达到100%;安全执法监察、案件办理“零过错”,预防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为打造国际化营商环境提供坚实的安全保障。

二、主要任务

深入推进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建设,强化危险化学品、冶金工贸等行业企业的安全监管,督促街道全面排查和及时消除辖区内各类安全隐患,提升生产经营单位本质安全水平;深入推进危险化学品“打非”整治工作,严厉打击“非法”生产经营行为,强化治本攻坚;着力加强安全生产基层基础工作,不断提升安全保障能力和安全监管能力。落实“双随机、一公开”检查。

三、行政执法人员数量和总法定工作日、监督检查工作日、其他执法工作日、非执法工作日

(一)总法定工作日:5522个

沈河区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队现有人员22人,有执法证人员22人,实际纳入计算的执法人员为22。总法定工作日=2024年法定工作日×行政执法人员数量=251×22=5522个工作日。

(二)其他执法工作日:2856个

1.开展安全生产综合监管:完成2024年度国家、省、市考核、“春节”“两会”“五一”“十一”等重要节日和敏感时段检查、年末检查、专项整治等检查工作,共需40天,14人(每科队2人),预计560个工作日。

2.调查核实安全生产投诉举报:预计全年受理、核查投诉举报5起,每起2人,每人8个工作日,总计80个工作日。

3.参加有关部门联合执法:预计全年6次,每次分为2组,每组3人,每人5个工作日,总计180个工作日。

4.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全年预计每人参与12次安全生产宣传(包括岗位大练兵、各类应急演练、安全生产月宣传、5.12防灾减灾等),每次1个工作日,总计264个工作日。

5.办理行政听证、复议、应诉:预计全年2次,每次2人,每人5个工作日,总计:20个工作日。

6.完成本级人民政府或者上级安全监管部门安排的执法工作任务:预计全年24次,每次4人,每人4个工作日,总计384个工作日。

7.开展“打非治违”专项执法工作:全年预计12次,以科队为单位共7组,每组2人,每次4个工作日,共计672个工作日。

8.开展安全生产专项巡察和企业督导监管工作:全年预计12次,以科队为单位共7组,每组2人,每次2个工作日,共计336个工作日。

9.办理有关安全生产行政许可:预计全年20次,每次2人,每次9个工作日,总计:360个工作日。

(三)非执法工作日:2070个

1.机关值班:预计264个工作日。

2.学习、培训、考核、会议:预计每人、每年学习、培训、考核、会议天数40个工作日,共880个工作日。(说明:预计全年召开安全例会48次,每次半日;参加各级培训、考核、会议等,因不确定性按照每人40天计算)

3.检查指导街道安全监管部门工作:预计每街道每月1次,共132个工作日。

4.参加党群活动:预计396个工作日。(说明:预计全年召开党日活动36次,每次半日,党员22人)

5.病假、事假:预计每人每年5个工作日,共110个工作日。

6.法定年休假、探亲假、婚(丧)假:预计288个工作日。

(四)监督检查工作日:596个

监督检查工作日=总法定工作日-其他执法工作日-非执法工作日=5522-2856-2070=596个。

可参照《安全生产执法手册》(2020年版)安全生产监督检查重点事项表中的内容进行针对性和差异性的监督检查。

四、重点时段攻坚日安排

在“春节”“两会”“五一”“十一”等重要节日和敏感时段集中开展应急安保攻坚行动。

(一)做好重点时段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开展专项督查,确保重点时段安全稳定。

(二)针对重要节日和敏感时段,加强对重点企业的安全检查,督促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三)做好举报投诉案件受理、移送、查处和上报工作,指导各街道做好安全生产非法违法行为的查处工作。

(四)认真开展应急安保巡查督查工作,深入安保责任区,切实抓好各项应急安保督查指导服务工作。

五、重点检查安排

(一)重点检查单位范围、数量、名称、行业领域

结合执法队工作能力和实际需要,2024年度重点检查沈河区危险化学品企业、有限空间、工贸、粉尘涉爆、涉氨制冷等。参照《安全生产执法手册》(2020年版)安全生产监督检查重点事项表中的内容进行更有针对性和差异化的监督检查。

全年检查生产经营单位282家(附件1),其中:4家企业(危险化学品)每季度检查1次,计16家次;4家企业(粉尘涉爆、涉氨制冷、医药制药)每半年检查1次,计8家次;274家企业每年检查1次,计274家次;全年共计检查:298家次,每次参加人员2人、1天(含复查)计划需用596个工作日。

(二)在年度监督检查计划中占比:100%

(三)时间安排:全年

    附件:附件1:重点企业监管名单.docx

          附件2:2024年度监督检查时间及任务分配表.docx


沈河区应急管理局

2024年2月29日


主办:中共沈阳市沈河区委 沈阳市沈河区人民政府 承办:中共沈阳市沈河区委办公室 沈阳市沈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技术支持单位:沈阳市大数据管理中心(沈阳市信息中心、沈阳市信用中心) 联系方式:shenhe_gov@126.com
政府网站标识码:2101030004 ICP备案号:辽ICP备05024700号-3 辽公网安备 2101030200032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