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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河区委组织部
机构设置: 区委组织部共设4个科室,1个常设临时机构。即:综合科、干部一科、干部二科、组织科、区目标管理办公室。 主要职能: 1.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在干部、组织方面的路线、方针和政策,依照上级政令依法进行干部管理、党员管理、党建工作。研究制定干部工作,组织工作的有关规章、制度。 2.负责区直领导班子和区管领导队伍建设。制定实施干部工作具体规定和意见;调整区直领导班子,选任区管领导干部;对区管领导干部进行教育培训;其他日常干部管理工作。 3.负责区管后备干部队伍建设。动态管理后备干部队伍;对后备干部进行教育培养和跟踪考核。 4.负责全区各级党组织建设、发展党员工作及党员队伍的宏观管理。 5.负责全区企事业单位的政工职称评聘工作、知识分子工作及区管科技副职招聘、管理工作。 6.负责参照公务员管理及干部、工人的调配、调资等综合管理工作。 7.负责全区干部的离休审批,区级和区管干部的退休工作。 8.负责全区党员电化教育,做好干部的信访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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