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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河区委政法委员会及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办公室
主要职责 区委政法委是区委领导全区政法工作的综合职能部门,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办公室是区委,区政府领导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的办事机构,区委政法委与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办公室合署办公。其主要职责是: (一) 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有关政法工作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的方针、政策及省市的有关规定。 (二) 制定全区政法工作和治安综合治理的年度工作计划,并研究制定相应的落实措施。 (三) 对政府部门及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进行领导、组织、协调、指导、研究解决带有全局性的问题。 (四) 研究分析有关社会稳定的情况,并就一些社会热点问题和苗头性问题及时向区委汇报。 (五) 指导政法部门和司法行政部门的干部教育工作,了解和掌握干部队伍的廉政建设情况。 (六) 大力支持和严格监督政法各部门依法行使职权、督促、推动大案的查处工作,对有争议,有影响的重大疑难案件及时进行协调。 (七) 协调、指导依法治区工作,对年度工作做出总体部署,及时研究解决工作中带有倾向性的问题。 (八) 注意抓好典型,不断总结和推广典型经验、组织开展竞赛活动。 (九) 接待和协调处理有关群众来信来访工作。 (十) 负责区国家安全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 (十一)
完成区委交办的其它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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