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市沈河区人大常委会

    沈河区人大常委会坐落于沈阳市政治,经济,文化的中心地带,与沈河区政府毗邻。中华人民共和国“一切权力属于人民”的政治体制,决定了人民代表大会为国家最高权力机关。

  区人大常委会内设办公室、经济办公室、政法办公室、科教办公室和人事代表办公室等机构。

    沈河区人民代表大会自1980年恢复以来,已换了五届,本届为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共有代表239名。依照《宪法》,《地方组织法》的有关规定,每年召开一次代表大会,听取并审议“一府两院”工作,通过各项决议及其他事宜。五年换届时,对区长,副区长,法院院长,检查院检查长,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进行选举。闭会期间由人大常委会代替人民代表大会行使职权。人大常委会共有委员22人,每两月召开一次常委会议,审议“一府两院”工作,进行人事任免事项等。常委会机关设有五个办公室(综合办,经济办,政法办,人事代表办,科教办),负责日常和会议期间的各项服务工作,落实代表提出的建议,批评和意见,并通过调研,对“一府两院”实施有效监督。

     人大及其常委会的主要职能是:在本行政区域内,保证宪法,法律,行政法规的贯彻执行;领导或主持本级人民代表大会的选举;召集本级人民代表大会;讨论决定本区的政治,经济,教育,科学文化,卫生,民政,民族工作的重大事项;审查,批准本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财政预决算;监督本区“一府两院”工作,同时对“一府两院”领导干部及有关人员进行任免。

    近年来,我区人大及其常委会认真行使《宪法》和法律赋予的权职,通过实施监督,促进了本地区的经济发展,环境改善,社会进步和人民生活质量的提高。为了更好地实施科教兴区战略,人民代表大会通过了科教兴区的决议,政府认真落实,积极引进科技人才,重视发展教育事业,使我区科教事业有了长足进步。为了充分发挥沈河区商业历史悠久,地理位置得天独厚的优势,在市场经济中立于不败之地,各项经济指标名列北方城区之前茅,近年来,人民代表大会先后做出了《关于开展贸易兴区的决议》等。决议做出后,人大督促“一府两院”认真实施,并适时进行检查,视察,从而使各项决议都得到了较好的落实。我区近年来,经济和各项社会事业蓬勃发展,外商投资不断增加,社会安定,治安秩序好转,精神文明建设得到加强,人民群众的精神面貌焕然一新。知沈河,爱沈河,齐心协力建沈河已成为全区人民的自觉行动。


地址:沈河区盛京路27号
邮编:110011
e-mail:qrd@shenhe.gov.cn
电话:024--248496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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