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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河区民政局
机构设置 民政局是区政府管理全区民政工作的职能部门,下设优抚科、基层政权科、社会科、社团管理办公室、老龄委办公室和民政局办公室六个科室,以及婚姻登记管理处、民企公司、区福利院三个事业单位。 主要职能: 根据机构改革“三定方案”确定的主要职能是:
2.负责全区拥军优属,伤残军人抚恤,退伍军人安置,军队在编退休职工接收和革命烈士、军人及机关工作人员等因公牺牲、病故抚恤、优待管理工作; 3.组织驻区部队和地方各部门、各单位开展“双拥”工作; 4.负责落实《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条例》,社会孤老及其他救济户的社会救济,临时救济,社会救灾及安置区长流人员、收容遣送工作等; 5.负责全区结婚、离婚登记工作及婚姻、殡葬服务管理工作,负责全区民政福利生产,安置有劳动能力的残疾人就业; 6.负责全区社会团体登记与管理工作,民办非企业登记与管理; 7.负责全区民政事业费的管理使用,监督和发放; 8.负责全区社会福利有奖募捐的发放及管理工作,负责行政区划; 9.负责老龄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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