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河区教育委员会

机构设置:

  行政办公室  计划财务科  人事科  初教科  中教科  幼教科  体育卫生科

  成人教育科  老干部工作办公室  党委办公室  组织科  教育工会 纪委  德育科

 

工作职能:

1、负责贯彻执行党的教育方针以及国家、省、市颁布的有关政策、法规以及决定,为社会主义事业培养合格的建设者和接班人。

2、制定并组织实施沈河区教育工作的中长期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

3、拟定全区教育工作法规、规章。

4、实施全区教育综合改革,建立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需要的教育体制和运行机制。

5、管理基础教育、职业教育、高中教育、幼儿教育、成人教育、社会力量办学、校外教育、校办企业,协调社区教育,完成市教委下达的各项任务指标。

6、会同有关部门审核各类学校的设立和撤销。

7、组织领导全区各类教育的招生工作。

8、负责全区公办学校教师队伍的建设、管理、调配、奖惩、评聘、工资福利以及师范院校毕业生的分配。

9、进行区年度教育经费预算、决算,管理教育经费的使用和教育仪器、教学设备以及图书装备和购置。

10、制定并组织实施学校基本建设、教工住宅建设和校舍维修规划。

11、负责全区中小学的体育卫生保健工作。

12、负责机关及所属事业单位干部和全区中小学校领导干部队伍建设与管理。

13、负责教育系统党员队伍建设工作,统战、宣传、侨务工作、群团工作、妇委会工作、计划生育综合治理、离退休协会及关协工作,负责党规、党法、党风建设以及对违纪党员、干部处理等工作。

14、代区政府管理教育督导室工作,组织对全区各类学校和幼儿园所的督导评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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