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职责:
1.由区国有资产管理委员会授予委托对国有资产进行运营与管理;
2.负责区属未改制企业的管理服务工作,并对其继续进行产权制度改革工作;
3.负责有关离退休人员的管理、服务工作、落实其各种政治、生活待遇。
机构设置:
内部设7个科室:党委办公室、行政办公室、人事劳资科、财务审计科、生产经营科(安全技术部)、体改办、信访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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