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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河区房产局
机构设置: 机关行政科室: 1.行政办公室 2.物业科 3.财务科 4.人事劳资科 5.体制改革办 6.房改办 7.行风办 8.供暖办 机关党务科室: 1.党委办公室 2.纪委(监察) 3.工会
工作职能: 1.贯彻执行国家及省、市关于房产事业发展的方针、政策、法规、制定本区域房产事业发展的中、大期规划,并组织实施。 2.根据国家城市住房制度改革的总体要求,组织推动住房制度改革工作。 3.负责全区直管公房的管理及辖区内各企、事业单位自管房屋管理工作的政策指导和监督协调工作。 4.负责私有房产的交易、修缮、赠与等行政管理工作。 5.负责城区建设动迁安置管理工作。 6.负责房屋鉴定的指导管理工作。 7.负责职工住房特困户的住房解困和危险房屋的改造工作。 8.负责全区住房供暖工作的管理与协调工作。 9.负责住宅小区物业管理的监督协调指导管理工作。 10.负责对全区房产市场进行管理。 11.负责全区房屋(公、私房)拆改的审批、鉴定以及房屋乱拆乱改的监察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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