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市地方税务局沈河分局

  机构设置:

  全局公设有18个科室所,其中有5个稽查科、6个税务所、1个执行科

  主要职责:

  沈阳市地方税务局沈河分局组建于1994年10月,分局早市局、区委和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以党的十五大精神为指针开展工作,取得了可喜的成果。99年共完成工商各税5.03亿元、99年还被省地税局评为“辽宁省地税系统先进集体”,99年被沈阳市人民政府评为“文明单位”,被市地税局评为“市地税系统先进单位”,在市局组织的干部业务知识竞赛中,囊括个人前3名,团体地二名。2000年又被省人民政府评为“文明单位”等一系列荣誉称号,99年探索出了对银行逾期贷款利息征收营业税和对行政事业单位征税的新路子,为全市地税系统完成99年征收任务作出了重要贡献,今年分局狠抓了均衡入库,确保了分局自组建以来第一次每月、季各税收入均超过上年同期。

  沈阳市地方税务局严肃纪律的规定

  1、严禁税务干部在工作中弄虚作假,欺上瞒下,无税“造税”,报假情况、假数字,隐瞒真实情况。

  2、严禁税务干部在工作时间饮酒(含中午休息时间和值班值宿时间)。

  3、严禁税务干部打麻将(节假日、公休日与亲属之间的娱乐除外);严禁参与各种形式的赌博活动。

  4、严禁为纳税人说情或因接受说情而影响公正执法。

  5、严禁税务于部擅自改变或指使、授意纳税人改变税款入库级次、串税种入库。

  6、严禁税务干部不执行税收政策,故意少征或不征税款。

  7、严禁税务干部利用职务之便,到纳税人处“吃、拿。卡、要、报、占、玩”。

  税收宣传专版

     ——税收连着你和我


  朋友,当您闲暇漫步在绿地花坛间,当您驾车行驶在宽敞大路上,当您身处高处鸟瞰着林立的高楼大厦,当您乘舟荡漾在碧水蓝天之间,您可想到这其中包含着您一份纳税的奉献。值此第十个税收宣传月之际,我们向全市纳税人表示深切的敬意和衷心地感谢。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2001年税收宣传月确立的"税收与公民"这一主题,我们编印了《税收连着你和我》税收宣传专版。专版刊登的是与您日常生活、工作密切相关的税收知识和政策等。旨在通过这一举措,使税收法规走进千家万户,使您进一步学习和了解涉税问题,增强税收法制观念,并在百忙之中关心和支持税收工作。地方税务局是国家执法机关,担负着地方税收的征管工作。它负责征收的主要税种有营业税、企业所得税、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城市建设维护税、房产税、车船使用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印花税、固定资产投资方向调节税、土地增值税、屠宰税、资源税、筵席税等14个税种及教育费附加、养老保险金、失业保险费及河道工程修建维护费等4种费。地方税收是地方财政收入的主要来源。地方税收主要用于地方经济发展、科学研究、文教卫生事业、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公共福利事业、国家公务员工薪及人们的基本生活保障等,与每个市民的切身利益息息相关。

  税收是国之血脉,是我们共同拥有的财富。让我们携起手来,为优化沈城的税收征管环境,促进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做出更大的贡献!
  
  具体内容见沈河区城区改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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