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对全市就业补助资金使用情况公示的通知》(沈就社办发〔2018〕6号)的相关要求,现对沈阳市沈河区高校毕业生首次购房补贴(第五十九批)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如有问题请于公示期内以电话形式向沈河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务服务中心人才工作部反馈,反馈电话: 024-24855507
附件:沈阳市沈河区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首次购买商品住房补贴公示(第五十九批).xlsx
沈阳市沈河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务服务中心
2023年10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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