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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2023年沈河区公开招录社区工作者笔试成绩公示和面试通知
2023年05月10日来源:沈河区民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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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2023年沈河区公开招录社区工作者公告》要求,目前笔试阅卷工作已经结束,现将笔试成绩予以公示,并发布面试相关通知:

  一、考生笔试成绩公示

  (一)笔试成绩公示期限:2023年5月10日-5月12日。

  (二)笔试成绩将通过以下方式面向社会统一公示:

  1.沈河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www.shenhe.gov.cn);

  2.华厦管理咨询(辽宁)有限公司网站(fescosy.ikaowu.com);

  3.“华厦外包辽宁”微信公众号。

  (三)笔试成绩复议:

  1.考生对笔试成绩有异议的,请于公示期内通过咨询电话向华厦管理咨询(辽宁)有限公司反映;

  2.考生应实名拨打咨询电话,反映情况和问题必须实事求是;

  3.对于考生所反映的问题,华厦管理咨询(辽宁)有限公司将在1个工作日内作出回复。

  注:笔试成绩详见附件1和附件2。

  二、面试人员范围

  考生依照笔试的总成绩由高到低排序,按报考岗位招录计划人数1:2比例确定面试人员(进入面试人员不足1:2的,按进入面试实际人数进行面试),如进入面试最后一名笔试成绩(含加分)相同者为两人以上,则同时进入面试。

  注:面试入围人员名单详见附件1和附件2。

  三、面试时间

  面试时间:2023年5月20日(周六)

  开考时间:9:00(入场时间8:00)

  四、面试地点

  沈阳职工大学(铁西区兴华南街51-2号)

  五、面试准考证打印

  已入围面试的考生,可于2023年5月15日8时至2023年5月20日8时登录华厦管理咨询(辽宁)有限公司网站(fescosy.ikaowu.com)自行打印准考证(A4纸),并妥善保管。

  注:考生下载准考证后,请仔细核对个人信息和报考信息等。

  六、有关要求

  (一)参加面试的考生须在考前1小时到达考点,在考点入口,配合工作人员做好入场核验。经现场核验考生面试准考证、本人二代居民身份证或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原件,方可进入考点。

  (二)考前半小时开始考生抽签。开考后仍未到达候考室的,视为自动弃权。

  (三)考生进入候考室前要接受安检,须将手机、电子手环、电子手表等通讯工具和电子设备关闭后由工作人员统一保管。对不按要求上交所携带通讯工具和电子设备并擅自使用的,取消面试资格。

  (四)面试开始前,考生通过抽签确定面试顺序,并持序号牌参加面试。待参加面试考生,须在候考室等待,不得自由活动。

  (五)考生进入面试考场后首先报告面试顺序号。面试过程中,不得透露本人的姓名、面试准考证号、身份证号、工作单位、报考岗位等信息,不得穿戴有职业特征或明显标志的服装、饰品,违者将取消面试资格。

  (六)考生进入面试考场面试时,不得带入任何物品和资料。每个考生的面试时间不超过8分钟。面试结束后,现场听分并在面试成绩确认单上签字(字迹清晰),由监督员确认后,立即离开面试工作区,不得在面试工作区附近逗留。

  (七)考生从入场开始直至考试结束听完本人面试成绩后方可离开考点。

  (八)面试当天,考生视情况自备午餐。

  (九)考生在考点内要严格执行考试规则,服从考试安排。对违反考试规则,不服从考试安排的考生,将视情况按照规定进行处理。

  相关提示:

  (一)请考生提前熟悉路线,做好路线规划,避免因交通拥堵等原因不能按时参加面试。考点内部禁止停车。

  (二)请考生注意关注天气情况,做好相关准备。

  七、温馨提示

  (一)本次考试不出版也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或者个人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凡有假借此次考试命题组、考试教材编委会等名义举办的有关培训、网站或者发行的出版物等,均与本次招考无关,请广大报考者提高警惕,莫被误导干扰,谨防上当受骗。

  (二)请考生及时关注沈河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华厦管理咨询(辽宁)有限公司网站和“华厦外包辽宁”微信公众号发布的相关信息,招录相关环节以公告为准,不做另行通知。

  (三)其他未尽事宜按沈阳市沈河区民政局招录要求规定执行,本次考试最终解释权归沈阳市沈河区民政局所有。

  八、咨询电话

  024-43164631

  024-43164642

  024-43164643

  电话咨询时段(工作日):上午9:00-11:30,下午13:00-17:00

  附件:1.2023年沈河区公开招录社区工作者笔试成绩和面试入围人员名单(社会招录).pdf

        2.2023年沈河区公开招录社区工作者笔试成绩和面试入围人员名单(退役士兵).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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