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人:张某
被申请人:沈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申请人通过12315方式投诉商家后,对被申请人作出的答复不服,提出复议申请。行政复议立案审查期间,申请人自愿撤回复议申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实施条例》第四十一条第(一)款第(一)项的规定,行政复议终止。
2024年3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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