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障碍辅助浏览工具条
首页 > 政务公开 > 政务公开 >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 > 政府文件 > 沈河政办发文件
沈河政办发文件
沈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调整区政府(开发区) 领导同志工作分工的通知
2023年10月27日来源:沈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字体: ] 打印

区政府各部门,各街道办事处,各直属单位:

根据工作需要,现将区政府(开发区)领导同志工作分工调整如下:

石国琦:区委副书记,区政府区长、党组书记兼沈阳金融商贸开发区管委会主任、党工委委员。主持区政府及区政府党组全面工作。分管区审计局。负责区政府党组的党建和党风廉政建设工作。

庄海涛:区委常委,区政府副区长(负责政府常务工作)、党组副书记。负责区政府常务工作。负责发展改革、财税、信访、人事、社会保障、就业创业、农民工维权、应急管理、安全生产、军民融合、对外融资、统计、对口合作、扶贫开发等方面工作。负责推进全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分管区政府办公室、发展和改革局(人民防空办公室)、财政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应急管理局、统计局、区委、区政府信访局、机关事务保障中心。负责联系区人大、区政协,区各民主党派、人武部、社保沈河分中心、沈河区税务局、沈阳金融商贸开发区税务局、沈河消防救援大队、沈阳金融商贸开发区消防救援大队以及驻区中、省市直企事业单位、驻区部队。

齐鑫:区委常委,区政府副区长、党组成员。负责商务、招商引资、投资促进、外经外事、工信、市场监管等方面工作。负责推进五爱、南塔地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分管区商务局、工业和信息化局[科学技术局(外国专家局)]、市场监督管理局(知识产权局)、项目投资服务中心、五爱集团。负责联系区工商联、科协、驻区科研院所。

王旭:区政府副区长、党组成员。负责营商环境建设、政务服务、国资国企、退役军人事务、体育、智慧城市、生态环境等方面工作。负责推进国资国企高质量发展。协助负责常务工作的副区长做好应急、信访、发改等方面工作。

分管区营商环境建设局(行政审批局)、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局、退役军人事务局、沈河生态环境分局、国有资产监管事务服务中心、大数据管理中心(信息中心)。协助负责常务工作的副区长分管区应急管理局、发展和改革局(人民防空办公室)。负责联系区文化旅游和广播电视局(体育局)。

陈青:区政府副区长、党组成员。负责教育、民政、社区管理、卫生健康、民族宗教等方面工作。负责协调街道办事处事务,推进街道办事处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分管区教育局、民政局、卫生健康局。负责联系区民族和宗教事务局、医保沈河分局、机关工委、工会、团区委、妇联、红十字会、文联、残联、驻区大专院校。

郭颂:区政府副区长、党组成员。负责住房、城市建设、城市管理、房屋征收管理、行政执法、自然资源、城市规划等方面工作。负责推进东部地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分管区房产局、城市建设局、城市管理局、城市更新局、执法沈河分局、自然资源沈河分局、城市建设事务服务中心、城市管理事务服务中心、城市更新事务服务中心、城建集团、公用集团。负责联系煤气、自来水、供电、通信、邮政等方面工作。

李刚:区政府副区长、党组成员。负责公安、司法、社会稳定、城市交通等方面工作。

分管公安沈河分局、区司法局。负责联系区法院、检察院、公安北站地区分局、交警沈河大队、交通运输沈河执法大队、交通运输北站执法大队。

杨玉志:区政府副区长。负责对外贸易、向北开放等方面工作。负责联系沈阳金融商贸开发区。

区政府党组成员全面履行“一岗双责”,负责督促分管部门的党建和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区政府领导班子成员要抓好分管系统的安全监管工作;完成区长临时交办的工作任务。

为便于工作衔接,副区长之间建立工作互补关系。庄海涛、王旭、李刚同志互补;齐鑫、杨玉志同志互补;陈青、郭颂同志互补。

根据工作需要,区委常委胡韬同志协助区长负责沈阳方城文化旅游区建设、国家5A级旅游景区申报、沈阳方城文化旅游区管委会筹建等工作。负责推进沈阳方城文化旅游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协助区长分管古城复兴发展服务中心。

沈阳金融商贸开发区党工委副书记、管委会副主任(负责开发区日常工作)吴畏同志协助区长负责金融方面工作。协助区长分管区金融局、金融集团。协助区长联系银行业、保险业、证券业等金融机构。





沈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年10月25日

(此件公开发布)


主办:中共沈阳市沈河区委 沈阳市沈河区人民政府 承办:中共沈阳市沈河区委办公室 沈阳市沈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技术支持单位:沈阳市大数据管理中心(沈阳市信息中心、沈阳市信用中心) 联系方式:shenhe_gov@126.com
政府网站标识码:2101030004 ICP备案号:辽ICP备05024700号-3 辽公网安备 2101030200032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