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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河政办发文件
沈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沈河区校园及周边安全管理联席会议制度的通知
2018年12月26日来源:沈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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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政府各部门、各街道办事处、各有关单位:

经区政府同意,现将《沈河区校园及周边安全管理联席会议制度》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沈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12月26日

 

沈河区校园及周边安全管理联席会议制度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关于葫芦岛建昌学生伤亡事件的批示精神,加强校园及周边安全管理,确保广大师生安全,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情况,现对我区校园及周边安全管理联席会议制度制定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导,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加强校园及周边安全管理,确保广大师生安全,以“谁主管谁负责、整体作战、滚动推进”的模式为主线,不断创新管理机制,着力排查和整治校园周边安全重点地区的突出问题,加强校园周边食品卫生安全,进一步加强我区校园安全和周边治安环境的和谐稳定。 

  二、工作目标

加强校园及周边安全管理工作的组织领导,有效整治校园及周边存在的安全隐患,进一步整肃学校及周边的饮食卫生、交通、治安、文化娱乐场所秩序,建立健全校园及周边安全管理工作长效机制,提高校园及周边安全管理水平和工作质量。

  三、联席会议组织机构

联席会议成员单位有:区委政法委、区教育局、公安沈河分局、交警沈河大队、消防沈河大队、区城管执法局、环保沈河分局、区财政局、区卫计局、区文体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区服务业局、区安监局、区发改局、运输中心沈河执法大队、城建综合行政执法中心

联席会议组长由区人民政府主管教育副区长担任;副组长由区教育局、区委政法委综治办、区安监局主要领导担任,成员由各相关单位主管领导担任。

联席会议下设办公室,设在区教育局,负责相关日常工作。办公室主任由区教育局局长兼任,可在联席会议组长授权下召开联席会议。

四、联席会议成员单位职责

具体责任分工如下:

区委政法委:负责对成员单位的组织、指导、协调、督察和考评工作,并把此项工作纳入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责任目标管理之中。

区教育局:指导各学校、幼儿园认真调查、摸排师生和校园安全方面存在的问题,制定相关扶持政策措施,对无证幼儿园进行清理和规范,对无证无照的非学历机构进行检查,依照相关规定予以取缔。指导学校制定各项安保工作方案、活动预案,指导学校按要求配置保安力量及必要的防护设施,按要求完善“人防、物防、技防”建设,特别是视频监控建设。重点规范学生活动,防范校园欺凌,加强学生法治教育,预防学生极端事件的发生。

公安沈河分局:对全区所有学校校园警务室建设情况进行核查,确保人员、装备、设施符合标准要求、配备到位;同时对校园安全等级进行评价。对校园周边存在的暴力伤害、敲诈勒索等治安环境开展专项治理,做好校园周边易肇事肇祸、有潜在暴力倾向的重性精神病人、重点上访人员、社会矫正对象、闲散青少年等重点人员的排查管控,严防肇祸滋事危害安全。

区城管执法局:对校园周边的占道经营、乱摆摊点、乱停乱放、流动商贩、私搭乱建等违法行为进行查处。努力完善校园周边环卫基础设施配置,加大对学校周边卫生环境检查力度,清理各类非法“小广告”、“小招贴”。

区城建综合行政执法中心:加强校园周边建筑工地管理。

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将学校食堂采购的肉类、蔬菜纳入全市肉类、蔬菜流通追溯体系。将学校食堂的食品安全纳入纵向网格化管理内容,按照相关要求至少每半月对学校食堂进行一次检查。加强对学校周边“三小”的检查治理,确保校园及周边的食品安全。

运输中心沈河执法大队:为校园周边提供良好的交通环境。协同教育、公安、交警对校园周边的非法营运车辆及非法集中接送中小学生的“黑校车”等进行查处。

交警沈河大队:在师生上、放学高峰期间合理配备交警警力,发挥交通指挥中心调度协调作用。对接送学生车辆和校车进行检查;增加视频监控点位,负责及时在校园 周边安装安全指示标识、警示标示、减速带、人行横道等交通安全设施。

消防沈河大队:加强校园消防排查、安全检查力度,加快推进隐患整改,建立台账,列出清单,落实风险防范措施,指导学校制定校园消防隐患整改方案,督促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推进解决校园消防验收问题。

区安监局:对各单位的安全管理工作进行有效监督指导。

环保沈河分局:重点治理校园周边固定设备产生噪音污染的噪声源。做好化学危废品整治工作。在教育、公安的配合下,对存放在部分初高中学校的过期化学药品,要移出校园进行集中保管并切实加强看护。严防危险化学品产生二次污染和环境污染事件。

区文体局:做好与市文广局沟通,对全区学校周边的网吧、歌厅、舞厅、游戏机室,以及针对学生出售(租)非法版物等问题进行排查,开展专项整治工作。

其他相关成员单位根据部门职能做好配合工作。

五、联席会议工作制度

(一)全体成员会议

1.原则上每年召开一次全体会议,召开的时间、地点、和议题由联席会议办公室拟定。

2.各成员单位应在每年11月底向办公室提交校园及周边安全管理年度工作报告。

3.联席会议的决议应形成会议纪要,经联席会议领导小组同意后印发至各成员单位。会议决定的事项,按照部门职能,分工负责、具体落实。

4.各成员单位要主动研究解决涉及本单位职责范围的问题,并与成员单位互通信息、相互配合、相互支持,形成合力。

(二)专题联席会议

1.如遇紧急情况或是突发事件,可以临时召开专题性会议,根据会议内容可邀请其他部门负责同志参加。

2.提出专题性会议的成员单位,应负责做好会议内容的准备工作,并协调确定会议召开的时间、地点和议题后通知各成员单位。

3.专题联席会议纪要由提议成员单位负责起草,由组长签发,各有关部门要认真落实会议决议的事项,必要时按照联席会议办公室通知提交书面材料。

五、工作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各有关部门要加强校园及周边安全管理工作的领导,建立相应的组织机构,严格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和齐抓共管”制度,要认真落实责任,选派精兵强将,加强检查力量,切实把校园及周边安全管理工作抓细、抓实、抓到位。

2.完善工作机制。各有关部门要迅速动员部署,扎实开展校园及周边整治行动。同时,压实责任,全面排查,建立台账,并制定整改清单,实行销号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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