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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就业服务专项活动
关于将沈阳鲲鹏无人机职业技能培训学校有限公司等13所机构从沈河区承担政府补贴项目机构中移除的公示
2024年02月05日来源:沈河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务服务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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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关于规范承担政府补贴项目培训机构管理加强培训过程监管工作的通知》第二条加强对培训机构的日常监管工作,将沈阳鲲鹏无人机职业技能培训学校有限公司、沈阳市中知职业技能培训学校、沈阳市天成英才职业培训学校有限公司、沈阳中研职业技能培训学校有限公司、沈阳市卓舟职业技能培训学校有限公司、沈阳意方职业技能培训学校有限公司、沈阳萝贝职业技能培训学校有限公司、沈阳弘博职业培训学校、辽宁丰田金杯技师学院、沈阳市海伦美容美发职业培训学校、沈阳兴沈职业培训学校、辽宁铭榜职业技能培训学校有限公司、沈阳市擅医堂职业技能培训学校有限公司从2023-2024年度承担区级政府补贴项目培训机构名单中移除。

  公示时间:2024年2月5日-2024年2月9日

  联系电话:22898021

  



沈阳市沈河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务服务中心

  2024年2月4日


主办:中共沈阳市沈河区委 沈阳市沈河区人民政府 承办:中共沈阳市沈河区委办公室 沈阳市沈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技术支持单位:沈阳市大数据管理中心(沈阳市信息中心、沈阳市信用中心) 联系方式:shenhe_gov@126.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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