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报要件:
1.《营业执照》副本;
2.经营实体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就业创业证》;
3.企业录用职工的身份证、《就业创业证》、劳动合同;
4.《沈阳市创业带头人申报认定表》;
5.补贴年度经营实体的《劳动用工录用备案登记名册》(经营实体盖章);
6.填写的《沈阳市创业带头人社会保险补贴申请表》;
7.创业扶持单位申请社会保险补贴明细表及缴费票据;
8.申请补贴年度职工工资发放表。
主办:中共沈阳市沈河区委 沈阳市沈河区人民政府 承办:中共沈阳市沈河区委办公室 沈阳市沈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技术支持单位:沈阳市大数据管理中心(沈阳市信息中心、沈阳市信用中心) 联系方式:shenhe_gov@126.com 政府网站标识码:2101030004 ICP备案号:辽ICP备05024700号-3 辽公网安备 2101030200032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