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障碍辅助浏览工具条
首页 > 政务公开 > 政务公开 >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 > 预算/决算 > 政府预算
政府预算
关于沈河区2023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24年预算(草案)的报告(书面)
2023年12月29日来源:沈河区财政局
[字体: ] 打印

  ——2023年12月12日在沈河区第十九届

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上

沈河区财政局局长王晓华

各位代表:

我受沈河区人民政府委托,向大会做关于沈河区2023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24年预算(草案)的报告,请予审议,并请区政协委员提出意见和建议。

一、2023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

2023年,是沈河区财政工作发展史上极不平凡的一年。一年来,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我们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东北、辽宁振兴发展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以实施全面振兴新突破三年行动为引领,认真贯彻落实加力提效的积极财政政策,狠抓财政收支管理,着力保障重点支出,不断深化财税改革,扎实推进绩效管理,有效防范运行风险,实现了整体发展稳中有进、收入增幅全市第一,全区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创五年新高。

(一)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情况

2023年全区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安排803,800万元,根据预算执行变化情况,经区人大常委会审议批准一般公共预算收入调整为931,268万元。一般公共预算收入预计完成931,268万元,为调整预算的100%,同比增长67.8%。其中,税收收入预计完成872,353万元,同比增长66.2%;非税收入预计完成58,915万元,同比增长94.6%。主要收入项目预计完成情况是:

1.增值税预计完成310,498万元,同比增长181.7%。

2.企业所得税预计完成78,060万元,同比增长6.8%。

3.个人所得税预计完成47,037万元,同比下降6.9%。

4.城市维护建设税预计完成49,866万元,同比增长3.9%。

5.房产税预计完成57,922万元,同比增长2.1%。

6.印花税预计完成11,268万元,同比下降13.7%。

7.城镇土地使用税预计完成10,858万元,同比下降5.4%。

8.耕地占用税预计完成15万元,同比下降99.8%。

9.土地增值税预计完成45,986万元,同比下降55.8%。

10.车船税预计完成32,653万元,同比增长61.2%。

11.契税预计完成227,984万元,同比增长647.6%。

12.环境保护税预计完成197万元,同比下降11.7%。

13.其他税收预计完成9万元,同比下降90.4%。

14.专项收入预计完成2,946万元,同比下降48.3%。

15.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预计完成31,161万元,同比增长82.8%。

16.罚没收入预计完成4,982万元,同比下降6.3%。

17.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预计完成19,026万元,同比增长1012%。

18.捐赠收入预计完成800万元,同比增长60%。

(二)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完成情况

2023年全区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安排504,383万元,由于政府性基金调入一般公共预算财力减少,财政支出规模缩减,经区人大常委会审议批准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调整为446,255万元。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计完成446,255万元,为调整预算的100%。主要支出项目预计完成情况是: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预计完成61,760万元,同比下降3.5%。

2.公共安全支出预计完成15,581万元,同比下降4.4%。

3.教育支出预计完成104,000万元,同比增长0.6%。

4.科学技术支出预计完成870万元,同比增长1.6%。

5.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预计完成10,969万元,同比增长257.2%。

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预计完成149,169万元,同比增长158.3%。

7.卫生健康支出预计完成22,067万元,同比下降26.9%。

8.节能环保支出预计完成116万元,同比下降1.7%。

9.城乡社区支出预计完成51,629万元,同比下降5.9%。

10.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支出预计完成6,582万元,同比下降7.4%。

11.商业服务业等支出预计完成180万元,同比下降76.8%。

12.住房保障支出预计完成18,446万元,同比增长4.9%。

13.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预计完成2,942万元,同比增长50.7%。

14.债务付息支出预计完成1,829万元,同比增长7.7%。

15.债务发行费支出预计完成115万元,同比增长2200%。

(三)一般公共预算收支平衡情况

2023年全区一般公共预算收入预计完成931,268万元,加上级补助、政府性基金调入资金、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调入资金、其他调入资金、债务转贷及上年结余结转收入488,463万元,扣除上解支出856,157万元,债务转贷支出117,319万元,当年财力为446,255万元,以此安排一般公共预算支出446,255万元,实现当年收支平衡。

(四)政府性基金预算执行情况

1.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情况:2023年全区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安排100,000万元,根据预算执行变化情况,经区人大常委会审议批准政府性基金收入调整为5,642万元。政府性基金收入预计完成5,642万元,为调整预算的100%。

2.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2023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安排15,843万元,因上级补助收入增加,经区人大常委会审议批准支出预算调整为18,521万元,主要用于城乡社区支出。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计完成18,521万元,为调整预算的100%。

3.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平衡情况:2023年政府性基金收入预计完成5,642万元,加上级补助及上年结余收入22,644万元,扣除上解上级财政支出120万元,调出资金9,645万元,以此安排政府性基金支出为18,521万元,实现当年收支平衡。

(五)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执行情况

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情况:2023年全区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安排12万元,预计完成12万元,为年初预算的100%。

2.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2023年全区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安排8万元,根据预算执行变化情况,经区人大常委会审议批准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调整为647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预计完成647万元,为调整预算的100%。

3.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平衡情况:2023年全区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预计完成12万元,加上级补助收入和上年结转的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1,562万元,扣除调出927万元用于补充一般公共预算,以此安排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647万元,实现当年收支平衡。

上述预算收支和平衡情况,在财政年度决算后还会有些变化,届时再向区人大常委会报告。

(六)2023年财政主要工作

1.财政收入提质,服务发展实现新突破。一是收入创新高。面对经济发展持续筑底、各种矛盾持续释放、财政压力持续增大的不利局面,我们不断强化“主动理财”意识,加大欠税清缴、企业走访和闲置资产盘活工作力度,一般公共预算收入预计完成931,268万元,实现财政收入总量不断扩大,恢复性增长贯穿全年,收入质量全市领先的良好局面。二是政策强支撑。加力提效实施好积极的财政政策,用好管好直达资金,合理加快财政支出进度,全面提升资金支付效率,推动各项财税政策尽早落地见效。持续释放减税降费红利,全年累计减、免、缓、退税17亿元,以“真金白银”惠企利民,实现“水深鱼归”“水多鱼多”的良性循环。强化中小企业政府采购支持政策,政府采购合同授予中小微企业8,647万元,占采购规模的90.3%,有效扶持中小企业发展。三是发展添动能。坚持“项目为王”,安排32,785万元加速推进“两邻”幸福家园、区域性金融中心建设和古城复兴。创新财政投入和支持方式,成立我区首个数字经济的创业投资基金,拓宽数字经济市场主体融资渠道。强化财政支持“招商引资”、“招才引智”工作力度,安排5,956万元促进“双招双引”扩量增效。安排891万元“花式”促消费,推动消费市场持续恢复向好。

2.资源配置提效,保障能力取得新进步。一是开源有“路”增财力。强化非税执收部门协同联动机制,积极推进存量资产处置,带动非税收入增长28,647万元。提速提效向上争取,累计争取项目资金128,931万元,为各领域发展提供有力资金支持。发行特殊再融资债券109,729万元,有效缓解财政资金压力。常态化清理盘活存量资金,全年收回存量资金17,886万元,有效提升财政资金供给水平。二是节流有“方”控支出。严格落实党政机关过紧日子要求,把牢预算管理、资产配置、政府采购等关口,全年压减一般性支出10%以上。积极推进“银政企”对接,平滑债务期限结构,节约财政资金5,628万元。依法规范政府采购行为,全年政府采购节约资金1,079万元,节约率10.1%。三是花钱有“度”办要事。强化“三保”标识管理和库款监测调度,实现“三保”预算和执行的信息化、动态化管理,确保“三保”资金精准高效落实到位。强化财政承受能力评估,坚持尽力而为、量力而行,集中财力重点支持“两邻”幸福家园、古城复兴典范和区域性金融中心建设,为区域经济可持续发展提供有力支撑。

3.公共福利提标,“两邻”实践展现新作为。一是回应群众关切“暖”邻。稳步提高社会保障水平,安排49,357万元确保养老金及时足额发放,安排15,624万元为低保对象、高龄老人和孤残特困供养人员发放补贴,安排2,800万元保障群众温暖过冬。坚持就业优先和人才“磁场”建设同步推进,安排9,770万元落实“舒心就业”工程和“兴沈英才计划”。全力做好退役军人服务保障,投入20,411万元落实好军人军属、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优待优惠政策。二是公共服务供给“亲”邻。扎实推进幸福教育建设,安排18,328万元支持各项教育政策落实和教育基础设施改善。加大卫生健康领域投入力度,安排10,799万元落实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政策。着力推进品质养老,安排1,627万元完善养老服务设施建设。安排2,175万元开展方城礼城、中街跨年等大型文化活动。支持完成建设“沈河区文化体育中心”,满足市民群众运动健身、娱乐休闲、阅读教培、文化活动等多种美好需求。三是赋能城市治理“安”邻。持续完善城市功能,安排24,547万元用于道桥、排水、环卫等市政项目维护。加快补齐城市短板,安排2,744万元开展数字化、智慧化基础设施建设。加速提升城市品质,安排16,822万元开展老旧小区改造、背街小巷治理等治“乱”治“破”项目,安排5,721万元用于城市绿化、美化、亮化项目。全面提升城市精细化管理水平,安排1,233万元开展口袋公园、五里河公园、青年公园等北方特色城市公园建设,安排476万元扩容停车泊位,安排426万元建设“无废城市”。

4.治理体系提优,科学管理迈上新台阶。一是常态长效推改革。深入推进预算管理一体化建设,不断提高财政业务、资金监管水平和数据深度挖掘分析能力,以数字财政助力数字沈河建设。常态化推进预算绩效评价和预算绩效运行监控,完善绩效评价结果与预算安排挂钩制度,推动预算绩效管理提质增效。二是从严从实抓监督。加大财会监督工作力度,统筹推进财经领域重大案件查处、财经纪律重点问题整治和会计评估行业专项监督,筑牢廉政防线。主动接受人大依法监督和政协民主监督,强化巡察、审计监督整改力度,增强监督实效。严格贯彻落实政府采购意向公开制度,扎实推进预决算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建设,自觉接受社会监督。三是有力有招防风险。同步开展资金整合与底数核查,加快推进清欠专项行动,有效降低财政风险。建立防范化解地方债务风险长效机制,编制化债方案,坚决遏制增量、化解存量。持续完善同高质量发展相适应的政府债务管理机制、债务风险监测预警和风险应急处置机制,确保债务规模适度、风险可控。

各位代表,回顾即将过去的2023年,面对全国性基层政府财政增长乏力而刚性支出不减的“寒冬”,我们迎难而上,创新举措,圆满完成了收支预算目标,有力保障了各项重点支出需求,交出了沈河财税增长五年来的“最好的成绩单”,这份答卷是区委、区政府科学决策、正确领导的结果,是区人大、区政协加强监督、有力指导的结果。在看到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财政发展面临的问题与挑战:一是房地产业向新发展模式平稳过渡尚需时间和空间,将对财政收入持续稳定增长带来不利影响;二是重点和民生领域支出规模增长态势不减,财政“紧平衡”压力不断加大;三是事前绩效评估机制不够完善,操作规程和评估方式有待完善;四是政府债务化解压力逐步增大,债务风险不容忽视。对此,我们将高度重视,采取有效措施,认真加以解决。

二、2024年财政预算(草案)

各位代表,2024年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关键之年,是实施“十四五”规划的攻坚之年。当前中国经济运行中的积极因素累积增多,经济恢复向好的基础更为牢固,供需循环更趋畅通,市场信心不断凝聚,消费潜力持续释放,财政收入稳中向好的态势得以巩固持续。我们将牢牢把握高质量发展这个首要任务,知责于心,担责于身,履责于行,紧紧围绕区委工作部署,有效发挥财政职能,持续释放振兴发展政策效应,努力在增长保持稳定的过程中谋求发展动能转换、增长质量提升和人民福祉改善,为沈河扎实开展全面振兴新突破三年行动,打造“两邻”幸福家园、古城复兴典范和区域性金融中心,建设中国式现代化示范区贡献财政力量。

基于以上认识,2024年预算编制指导思想和原则是: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贯彻落实中央、省、市经济工作会议精神,认真落实区委全会精神,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主动服务和融入新发展格局,按照“统筹兼顾、厉行节约、量力而行、公开透明、注重绩效、收支平衡”的原则,统筹发展和安全,着力推动经济运行整体好转,实现质的有效提升和量的合理增长,推动积极财政政策提升效能,更加注重精准、可持续,稳步提高财政保障能力,坚持常态化过紧日子,用好用活政府性资源,持续提升财政科学管理水平,切实防范化解系统性风险,有效发挥财政在保增长、稳预期、促投资、建项目、推改革、惠民生等领域作用,为沈河实现全面振兴、全方位振兴提供坚实财力保障。

按照上述要求,2024年全区一般公共预算(草案)安排如下:

(一)一般公共预算收入预算

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安排775,350万元,剔除一次性因素后同比增长7%。其中,税收收入713,000万元,剔除一次性因素后同比增长7.1%;非税收入62,350万元,同比增长5.8%。主要收入项目安排情况是:

1.增值税安排325,190万元。

2.企业所得税安排83,672万元。

3.个人所得税安排49,964万元。

4.资源税安排7万元。

5.城市维护建设税安排51,943万元。

6.房产税安排60,718万元。

7.印花税安排11,955万元。

8.城镇土地使用税安排12,774万元。

9.土地增值税安排57,931万元。

10.车船税安排36,686万元。

11.契税安排22,130万元。

12.环境保护税安排30万元。

13.专项收入安排5,250万元。

14.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安排27,000万元。

15.罚没收入安排25,000万元。

16.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安排5,100万元。

(二)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

2024年全区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安排775,350万元,加上级补助、政府性基金调入资金、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调入资金及债务转贷收入325,247万元,扣除上解支出629,785万元,债务还本支出5,200万元,当年可安排财力465,612万元,以此安排一般公共预算支出465,612万元。主要支出项目安排情况是: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安排92,320万元。

2.国防支出安排179万元。

3.公共安全支出安排16,213万元。

4.教育支出安排109,058万元。

5.科学技术支出安排1,859万元。

6.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安排4,549万元。

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安排150,056万元。

8.卫生健康支出安排27,240万元。

9.节能环保支出安排161万元。

10.城乡社区支出安排40,329万元。

11.农林水支出安排1,000万元。

12.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支出安排2,097万元。

13.住房保障支出安排6,871万元。

14.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安排3,596万元。

15.预备费安排5,500万元。

16.债务付息支出安排4,579万元。

17.债务发行费用支出安排5万元。

(三)政府性基金收支预算

2024年全区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安排66,500万元,加上级补助收入15,843万元,同时将60,000万元调出至一般公共预算,当年可安排财力22,343万元,以此安排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22,343万元,实现当年收支平衡。

(四)国有资本经营预算

2024年全区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安排638万元,按照收支平衡原则,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安排638万元,实现当年收支平衡。

(五)2024年财政主要工作

1.稳预期,厚植高质量发展优势。加强对市场主体的支持,积极发挥财政在稳定经济基本盘方面的支撑作用。一是巩固拓展减税降费成效。持续发挥减税降费稳定和引导市场预期的政策效应,持之以恒落实好各项税费优惠政策,进一步降低实体经济成本,激发市场主体活力。二是支持产业体系建设。评估优化现有财税扶持政策,全力保障金融、文旅体、现代商贸等重点产业发展,支持总部经济、楼宇经济等特色产业转型升级和数字经济等新兴产业发展。以全区战略发展规划为导向,支持强基础、增功能、利长远的引领性、支撑性工程建设,重点推进国家5A级景区创建、多福湾和“中科文萃数字港”等项目建设,扩大财政有效投资。探索设立产业投资引导基金,发挥产业基金对实体经济、科技创新、重大战略实施的撬动作用,高效引导带动社会资本支持产业集聚发展。三是强化金融支持实体。深化政银企对接合作,着力打破银企信息壁垒,不断完善市场主体有需求、金融服务及时响应的长效机制,在助力金融企业精准寻找目标客户的同时,有效提升各类市场主体获贷能力和融资便利度,推进金融企业科学精准服务区域实体经济。

2.稳增长,提高财政保障能力。统筹财政收入组织管理,全力做好聚财文章。一是做好收入文章。加强财政收入预期管理,强化税收征管调度,加强非税收入管理,注重改善财政收入结构,提升财政收入质量。深入培育和拓宽财源,确保收入增长与经济发展相适应。加强重点税源管控,围绕重点行业、重点企业做好服务。二是做好向上争取文章。深化“资金池”与“项目池”对接,全力争取上级资金,缓解财政压力。谋划筛选经济社会效益明显、群众期盼、早晚要干的项目做好政府债券项目储备,争取最大限度获得政策、资金红利。三是做好投融资文章。加快建立政府引导、市场运作、多元投入的投融资机制,协调用好财政和市场两个手段,以城市资源为依托,拓宽融资渠道,用好传统金融资源,发展多元化融资模式,吸引社会资本和市场主体增加投入。

3.稳民心,持续增进民生福祉。坚持经济发展和民生改善相协调,持续保障和改善民生。一是不断提高社会福利水平。持续加大民生投入力度,优先保障就业创业、优抚安置、教育、医疗、社会保障等普惠性、基础性、兜底性民生支出,做好特殊群体兜底,切实提高群众幸福感和获得感。二是不断优化城市功能品质。积极推进方城综合保护利用,支持道路更新、老旧小区改造等城市更新项目开展。持续改善人居环境,支持环卫保洁、垃圾分类、园林绿化等城市焕新项目开展。助力提升精细化管理水平,支持市政基础设施维护、市容环境秩序优化和高效交通环境建设。深化环境污染综合治理,推进城市绿色发展。三是不断提高社会治理水平。持续深入践行“两邻”理念,加大对城市社区管理的财政投入,助力社区补足建设短板,提升治理能力。持续推进“平安沈河”建设,强化积案化解,完善安全生产、食药安全等经费保障机制,提升群众安全感、满意度。

4.稳平衡,持续提高管理质效。深化预算管理改革,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一是坚持过紧日子。2024年支出预算编制设立“一般性支出项目清单”,清单内项目同比2023年压减不低于10%。全年安排31.4亿元足额编制“三保”及其他刚性支出预算,坚持“三保”支出在财政支出中的优先顺序,确保“三保”支出精准、高效执行到位。二是加强预算绩效管理。深入推进预算一体化管理改革,推进项目库建设,继续坚持“零基预算”、全口径预算制度,硬化预算约束,严控执行中的追加。健全完善绩效指标和体系化建设,强化预算绩效管理考核。全面推进事前绩效评估,探索重大建设项目事前绩效评估与发改局前期可研评审有机结合。三是加强政府债务管理。完善“管理规范、规模适度、风险可控”的政府债务管理体系,抓好存量风险化解和增量风险防范,实现稳增长和防风险长期均衡。建立健全防范化解风险工作机制,积极稳妥化解债务存量,防止发生刚性兑付风险,确保债务风险等级平稳。

各位代表,旧岁已展千重锦,新年再进百尺竿。2024年,我们将在区委的坚强领导下,在区人大、区政协的监督与支持下,坚定信心、乘势而上,在实施全面振兴新突破三年行动中奋楫笃行践初心,忠诚履职勇担当,以坚实财力壮发展之势,以如磐初心兴利民之举,为奋力谱写中国式现代化的沈河篇章贡献财政力量!


主办:中共沈阳市沈河区委 沈阳市沈河区人民政府 承办:中共沈阳市沈河区委办公室 沈阳市沈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技术支持单位:沈阳市大数据管理中心(沈阳市信息中心、沈阳市信用中心) 联系方式:shenhe_gov@126.com
政府网站标识码:2101030004 ICP备案号:辽ICP备05024700号-3 辽公网安备 2101030200032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