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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预算
关于沈河区2021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22年预算(草案)的报告(书面)
2022年01月07日来源:沈河区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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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12月6日在沈河区第十九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上

沈河区财政局局长  赵仿军


各位代表:

我受沈河区人民政府的委托,向大会做关于沈河区2021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22年预算(草案)的报告,请予审议,并请区政协委员提出意见和建议。

   一、2021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

2021年是“十四五”规划开局之年,也是“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交汇之年。全区财政工作在区委的正确领导下,在区人大依法监督和区政协民主监督下,高举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伟大旗帜,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及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东北、辽宁振兴发展重要讲话和指示精神,立足两个大局,心怀“国之大者”,落实新发展理念,服务和融入新发展格局,加大积极财政政策工作力度,稳步推进各项财税改革和财政管理工作,全力保障区域经济社会平稳有序安全运行。

  (一)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情况

2021年全区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安排809370万元,根据预算执行变化情况,经区人大常委会审议批准一般公共预算收入调整为814000万元。一般公共预算收入预计完成817077万元,为调整预算的100.4%。其中,税收收入预计完成744592万元,同比增长5.9%;非税收入预计完成72485万元,同比下降23.6%。主要收入项目预计完成情况是:

1.增值税预计完成319565万元,同比增长9.1%。

2.企业所得税预计完成100500万元,同比下降5.6%。

3.个人所得税预计完成43500万元,同比下降5%。

4.资源税预计完成7万元,同比下降92.7%。

5.城市维护建设税预计完成54753万元,同比增长8.3%。

6.房产税预计完成58100万元,同比增长7.4%。

7.印花税预计完成12800万元,同比增长2.4%。

8.城镇土地使用税预计完成12300万元,同比增长4.8%。

9.土地增值税预计完成67800万元,同比增长8.3%。

10.车船税预计完成33000万元,同比增长47.3%。

11.契税预计完成42019万元,同比下降4.1%。

12.环境保护税预计完成189万元,同比增长13.9%。

13.其他税收预计完成59万元。

14.专项收入预计完成4605万元,同比下降8.8%。

15.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预计完成13062万元,同比增长51.5%。

16.罚没收入预计完成1700万元,同比下降84.7%。

17.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预计完成51618万元,同比增长2.5%。

18.捐赠收入预计完成1500万元,同比下降92.4%。

  (二)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完成情况

2021年全区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安排542547万元,由于政府性基金收入调入一般公共预算财力减少,财政支出规模缩减,经区人大常委会审议批准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调整为405264万元。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计完成405264万元,为调整预算的100%。主要支出项目预计完成情况是: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预计完成76449万元,同比下降2.2%。

2.国防支出预计完成290万元,同比增长37.4%。

3.公共安全支出预计完成10730万元,同比下降25.2%。

4.教育支出预计完成103000万元,同比增长0.2%。

5.科学技术支出预计完成950万元,同比增长9.7%。

6.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预计完成5500万元,同比下降77.3%。

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预计完成103109万元,同比下降0.6%。

8.卫生健康支出预计完成25000万元,同比增长0.2%。

9.节能环保支出预计完成90万元,同比下降64.3%。

10.城乡社区支出预计完成51734万元,同比下降25%。

11.农林水支出预计完成82万元,同比增长310%。

12.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支出预计完成1280万元,同比下降51.7%。

13.商业服务业等支出预计完成320万元,同比增长742.1%。

14.金融支出预计完成15297万元,同比增长191.3%。

15.住房保障支出预计完成8580万元,同比增长40.3%。

16.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预计完成1146万元,同比增长4.9%。

17.债务付息支出预计完成1700万元,同比下降4.6%。

18.债务发行费支出预计完成7万元,同比增长40%。

  (三)一般公共预算收支平衡情况

2021年全区一般公共预算收入预计完成817077万元,加上上级补助收入、调入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调入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一般性地方政府债券转贷收入、上年结余结转收入等178121万元,扣除上解支出582116万元,一般性地方政府债券转贷收入用于还本支出7591万元,结转下年227万元,当年财力为405264万元,以此安排一般公共预算支出405264万元,实现当年收支平衡。

  (四)政府性基金预算执行情况

1.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情况:2021年全区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安排155000万元,根据预算执行变化情况,经区人大常委会审议批准政府性基金收入调整为3937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预计完成3937万元,为调整预算的100%。

2.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2021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安排9010万元,因上级补助收入增加,经区人大常委会审议批准支出预算调整为16833万元,主要用于城乡社区支出。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计完成16833万元,为调整预算的100%。

3.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平衡情况:2021年政府性基金收入预计完成3937万元,加上上级补助收入16833万元,调出资金3817万元用于补充一般公共预算,上解上级财政支出120万元,以此安排政府性基金支出为16833万元,实现当年收支平衡。

  (五)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执行情况

2021年全区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安排802万元,根据预算执行变化情况,经区人大常委会审议批准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调整为730万元,加上上级补助的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245万元后,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预计为975万元。按照以收定支原则,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756万元,调出219万元用于补充一般公共预算,实现当年收支平衡。

上述预算收支和平衡情况,在财政年度决算后还会有些变化,届时再向区人大常委会报告。

  (六)2021年财政主要工作

   1.固本谋远,夯牢经济发展基石。一是政策给力开动发展“加速器”。认真贯彻落实各项减税降费政策,释放市场经济“细胞”活力。不断完善产业扶持、金融支持和招商引资、招才引智政策,提高政策覆盖面、扶持力度和兑现便利度。优化涉企资金拨付方式,强化“三直一快”惠企政策力度。注资辽沈银行,有效提升金融服务实体经济能力。二是转型发力牵紧发展“牛鼻子”。紧紧围绕“两个中心”建设,结合金融、文旅、商贸产业定位,大力引进培育新兴金融业态和功能性总部,用好“文化+”新模式,高起点打造文创中心,高效率推进商贸转型,通过赋能传统优势产业,持续推进重点产业调整振兴,培育新的经济增长点和新兴优质税源。支持特色楼宇品牌包装和推广,推动楼宇差异化发展。三是服务加力提升发展“软环境”。以营商环境建设作为振兴发展的切入点和突破口,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积极推进“一网通办”,秉承“放权做减法、监管做加法、服务做乘法”的思路,不断优化营商环境。以深入开展“万人进万企”主题活动为依托,优化企业发展环境,提升服务发展水平。

  2.做实谋深,拓宽财源建设渠道。一是做精做细收入征管。充分利用“行业+企业”精准分析模式,动态监控重点行业、重点税源企业纳税情况,深入挖掘税收增收潜力。积极组织非税收入,旬调度、月通报实时跟踪执收情况,确保非税收入及时足额入库。加强区内相关部门之间的信息交换和资源共享,利用大数据等信息化手段,提高涉税信息传递效率,切实加大各部门综合治税合力。二是用好用足上级政策。不断加大向上争取资金工作力度,梳理可争取专项资金目录清单,有的放矢,努力提高项目资金申请成功率。全年累计争取上级资金105020万元,为保障民生和重点项目提供坚实财力保障。发行再融资债券7591万元,有效缓解财政资金压力。三是管好用活财政资金。通过国有资产经营权转让、国有资产处置,共盘活资金51000万元,统筹安排用于重点领域、重点项目支出。清理收回以前年度结余结转资金1194万元,有效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设立工资清算户,牢牢守住“保工资”底线。

   3.为民谋利,彰显沈河幸福底色。一是着力提升城区品质。安排20670万元用于环卫社会化项目。安排11000万元开展老旧小区改造。安排7742万元用于水电管网改造。安排4399万元用于道桥、排水等市政基础设施管理养护。安排4345万元提升盛京古城综合保护利用水平。安排1510万元开展积水点改造工程和小区二次加压泵站“大水箱”改造工作。安排1024万元推进垃圾分类和绿化维护等城区环境品质提升项目。安排855万元整修背街小巷和自行车棚为民服务功能再造工程。安排665万元推进中街改造提升和功能拓展。安排95万元助力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二是着力增强社会保障能力。安排54261万元弥补各项养老金缺口,按时足额发放养老金。安排19062万元落实优抚对象保障政策。安排7014万元落实人才引进政策。安排5498万元保障群众温暖过冬。安排3214万元发放低保资金。安排2490万元保障全民医保足额缴纳。安排2457万元发放公益性岗位和民生岗位补贴。安排2310万元发放扶贫帮困救助资金。安排1687万元发放高校毕业生基层公共服务岗位补贴。安排357万元支持养老机构建设及运营。三是着力提高公共服务供给质量。安排10560万元落实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政策,超出市里下达人均标准。安排4606万元用于疫情常态化防控工作。安排7549万元达到教育系统生均公用经费最高定额标准。安排2850万元落实学前奖补和数字化幼儿园建设。安排2229万元新建方凌小学和改造更新校园基础设施、设备。安排1451万元落实普惠性课后服务政策。安排1100万元保障校园安全。安排736万元预防学生近视和学校照明设备改造。安排1134万元开展中街跨年、冰雪和主题文化周等大型文化活动。安排142万元用于“三馆一站”服务提升。四是着力提升社会治理现代化水平。安排3000万元化解信访积案。安排2760万元用于雪亮工程,完善治安监控防控体系。安排956万元用于公共安全应急管理及物资保障。安排869万元开展“智慧古城”和“数字沈河”信息化建设。安排500万元践行“两邻”理念,打造“1361”社会治理体系沈河模式。安排130万元用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

   4.驭变谋新,提升科学管理水平。一是不断提高预算绩效管理水平。持续推行预算执行和绩效目标双监控,开展绩效运行跟踪监控和绩效评价,形成“预算——执行——评价——应用”闭环,以相关绩效结果和信息作为预算安排、政策调整的重要参考,提高预算编制的科学性和预算执行的有效性。二是扎实推进预算管理一体化改革。严格按照财政部预算管理一体化业务规范和全省统一的系统技术标准,全面梳理预算业务环节,优化业务流程,克服年中上线困难,提前半个月完成一体化上线运行,在系统中实现资金从预算安排源头到使用末端全过程流向明确、来源清晰、账目可查的闭环管理模式,有效提升了预算管理质效。三是全力打造“阳光财政”。主动及时公开政府预决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积极配合预算联网监督和各级审计监督。依托财政扶贫资金动态监控平台强化直达资金、扶贫资金动态监控,有效打通资金监管“最后一公里”。建立健全采购意向公开机制和采购人管理体制,提高政府采购透明度。四是健全政府债务管理制度。修订完善沈河区地方政府债务风险应急处置预案,牢牢守住不发生系统性风险的底线。加强政府债务限额管理,确保债务规模适度、风险可控。

在总结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认识到,当前疫情防控形势依然严峻,宏观经济环境更为复杂,财政工作仍面临压力:一是保证财政收入持续稳定增长的财源支撑不够稳固;二是落实民生政策、支持建设发展等支出强度逐年增大,财政运行“紧平衡”问题突出;三是“花钱必问效、无效必问责”的机制尚未健全,预算绩效管理效果还未达预期。上述问题,我们将高度重视,强化责任担当,采取有效措施,切实加以解决。

   二、2022年财政预算(草案)

各位代表,2022年是实施“十四五”规划的关键之年,也是沈阳加快建设国家中心城市、东北亚中心城市,努力实现直道追赶、弯道超车、换道引领,迈向高质量发展的关键之年。目前,我国正处在转变发展方式、优化经济结构、转换增长动力的攻关期,结构性、体制性、周期性问题相互交织,同时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经济下行压力进一步加大。立足新发展阶段,我们将紧紧围绕全区中心工作,提升财政治理效能,稳住收支基本盘,兜牢“三保”底线,加力提效实施积极的财政政策,为全区做好结构调整“三篇大文章”、打造区域性金融和文化创意“两个中心”、建设好“五个家园”提供坚实财力保障。

基于以上认识,2022年预算编制指导思想和原则是: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落实省市及全区各项决策部署,按照“量力而行、统筹兼顾、厉行节约、公开透明、注重绩效”的总体思路,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从严控制“三公”经费等一般性支出,兜牢“三保”底线,进一步深化预算管理体制改革,调整优化支出结构,强化预算约束和绩效管理,扎实推进预决算公开,以规范、高效、安全的财政运行体系助力区域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

按照上述要求,2022年全区一般公共预算(草案)安排如下:

  (一)一般公共预算收入预算

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安排866100万元,同比增长6%。其中,税收收入803430万元,同比增长7.9%;非税收入62670万元,同比下降13.5%。主要收入项目安排情况是:

1.增值税安排353063万元。

2.企业所得税安排109068万元。

3.个人所得税安排47842万元。

4.资源税安排7万元。

5.城市维护建设税安排62197万元。

6.房产税安排62578万元。

7.印花税安排12998万元。

8.城镇土地使用税安排13262万元。

9.土地增值税安排67589万元。

10.车船税安排29266万元。

11.契税安排45291万元。

12.环境保护税安排206万元。

13.其他税收安排63万元。

14.专项收入安排5400万元。

15.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安排13500万元。

16.罚没收入安排9000万元。

17.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安排32770万元。

18.捐赠收入安排2000万元。

  (二)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

2022年全区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安排866100万元,加上上级补助收入、政府性基金调入资金、国资调入资金和上年结余资金243775万元,扣除上解支出、债务还本支出及结余642207万元,当年可安排财力467668万元,以此安排一般公共预算支出467668万元。主要支出项目安排情况是: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安排110497万元。

2.国防支出安排473万元。

3.公共安全支出安排14312万元。

4.教育支出安排103001万元。

5.科学技术支出安排2897万元。

6.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安排1451万元。

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安排141349万元。

8.卫生健康支出安排27766万元。

9.节能环保支出安排203万元。

10.城乡社区支出安排45958万元。

11.农林水支出安排41万元。

12.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支出安排1950万元。

13.住房保障支出安排7923万元。

14.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安排2522万元。

15.预备费安排5500万元。

16.债务付息支出安排1825万元。

  (三)政府性基金收支预算

2022年全区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安排94000万元,加上上级补助收入15843万元,同时将94000万元调出至一般公共预算,当年可安排财力15843万元,以此安排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15843万元,实现当年收支平衡。

  (四)国有资本经营预算

2022年全区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安排345万元,调出资金103万元用于补充一般公共预算,以此安排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242万元,实现当年收支平衡。

  (五)2022年财政主要工作

  1.增强政策引领性,在稳增长、提质量上用心思。一是积极推进结构转型。助推产业结构再升级,做大做强金融、文旅、商贸等主导产业。注重引进、培育、推动总部经济提质增效,扩大亿元级企业税收规模,提升财税贡献度。完善楼宇经济服务体系,推动楼宇经济迈入3.0时代。二是继续落实惠企政策。落实好减税降费和“三直一快”等企业支持政策,引导企业享受政策红利,助力营商环境再优化。深入企业走访,对接企业需求,提升服务效能。三是全力支持创新创业。落实人才引进和创业扶持政策,做好资金保障,吸引高层次人才和优质项目落地生效。支持科技成果向现实生产力转化,促进科教、人才资源向经济、财税贡献转化,增强全区经济发展后劲。

  2.增强财源多样性,在挖潜力、增效益上花力气。一是统筹推进收入组织。坚持财政收入高增长与高质量并重,把握好组织收入的节奏和进度,坚持依法征收、应收尽收。进一步优化财政收入质量,不断提高税收收入占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的比重。二是大力争取上级资金支持。持续深入推进“三争取”工作,密切关注上级政策走向、资金投向,以加强项目包装和策划为抓手,超前谋划,精准申报,努力提高争取资金效率。三是坚持厉行节约。牢固树立过紧日子思想,坚持“尽力而为、量力而行”,严控非刚性支出和“三公”经费,将省下来的钱用在为民谋利的“刀刃”上。硬化预算约束,严控预算追加。合理把握支出预算执行进度,统筹盘活存量资金,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3.增强支出靶向性,在调结构、惠民生上下功夫。一是严格落实民生基本保障。支持各项社会救助政策和措施落实,足额保障城乡居民低保和优抚补助,确保特困人员各类民生补贴保障到位。支持多层次职业技能培训,统筹做好高校毕业生、退役军人、残疾人等重点群体就业创业。加大养老服务业财政支持力度,推进智慧养老、居家养老及养老机构建设。二是不断提升公共事业质量。完善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优化中小学基础设施建设,支持构建更普惠、更优质、更均衡的教育服务。提升公共卫生和医疗服务保障水平,深化医联体和智慧医疗项目建设,推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服务水平再升级。持续完善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深入实施文化惠民工程,提升文化竞争力、影响力、凝聚力。三是持续优化城市功能品质。开展道路更新等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推进环境综合整治重点项目开展。支持环卫保洁、市政设施养护、垃圾分类等城市精细化管理措施,深化环境污染综合治理,推进城市绿色发展。深入践行“两邻理念”,不断提高社区治理、平安建设能力。完善疫情防控、安全生产、食品安全等经费保障机制,提升群众安全感、满意度。

   4.增强管理效能性,在练内功、强基础上做文章。一是全面提升绩效管理水平。落实全面绩效管理要求,强化依法理财,规范预算编制、执行全过程管理,不断健全和完善预算管理。二是持续推进预算一体化改革。进一步优化流程,完善功能,不断提升财政管理规范化、资金监管精准化和便捷服务科学化水平。三是扎实推动财政信息公开透明。加强预决算公开监督力度,推进非涉密事项预决算全面公开。深化人大预算联网监督平台数据实时共享机制,推进预算审查监督重点向支出预算拓展。四是全力做好债务风险防范化解。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依法规范债务管理,持续完善债务管理体制机制,严格控制政府债务规模。

各位代表,栉风沐雨志弥坚,关山初度路犹长。我们将继续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在区委的正确领导下,主动接受区人大依法监督和区政协民主监督,坚持以“政”领“财”,以“财”辅“政”,全力支持打造“幸福教育、健康沈阳、品质养老、舒心就业”四个民生品牌,为加快建设沈阳现代化中心城区贡献财政智慧和财政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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