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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决算
关于2022年财政决算情况的报告
2023年09月14日来源:沈河区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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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河区财政局局长王晓华

(2023年8月30日)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我受沈河区人民政府的委托,向会议作关于2022年财政决算情况的报告,请予审议。

  2022年,全区财政工作在区委的正确领导下,在区人大依法监督下,认真贯彻党的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入学习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东北、辽宁振兴发展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按照“统筹兼顾、厉行节约、量力而行、公开透明、注重绩效、收支平衡”的原则,扎实做好“六稳”“六保”工作,以规范、高效、安全的财政运行体系助力区域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

  一、2022年财政收支决算情况

  (一)一般公共预算收支决算情况

  经区十九届人大常委会第八次会议批准,调整一般公共预算收入预算数为549,758万元,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数为304,547万元。

  1.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情况。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收入555,119万元,完成调整预算的100.98%,同比下降33%。其中,税收收入完成524,851万元,同比下降30.2%;非税收入完成30,268万元,同比下降60.3%。

  2.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2022年,受增值税留抵退税政策实施影响,财力大幅缩减。一般公共预算支出363,639万元,完成调整预算的119.4%,同比下降20.7%(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完成情况详见收支科目说明)。

  需要说明的是:2022年,增值税留抵退税补助资金已经拨付,而财力补助在2023年下达,因此部分支出因财力不足而形成暂付款。当年新增暂付款92,976万元,其中:区本级新增暂付款94,908万元,开发区核销暂付款1,932万元。

  3.一般公共预算收支平衡情况。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收入为555,119万元,加上级补助收入、调入资金及上年结转收入等293,106万元;扣除上解支出478,431万元,一般地方政府债务还本支出5,797万元,结转下年358万元,当年财力为363,639万元,一般公共预算支出363,639万元,实现当年收支平衡。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决算情况

  经区十九届人大常委会第八次会议批准调整政府性基金收入预算数为-173万元,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数为19,573万元。

  2022年政府性基金收入-173万元,全部为上缴的土地新增费。加上级专项补助及上年结余资金等25,701万元;扣除上解上级支出120万元,结转下年5,835万元,政府性基金支出19,573万元,主要用于城市维护费及道路整修、通用航空发展项目补贴等支出,实现当年收支平衡。

  (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决算情况

  经区十九届人大常委会第八次会议批准调整国有资本经营收入预算数为348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支出预算数为1,307万元。

  2022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347万元,加上级专项补助收入等1,063万元;调出385万元用于补充一般公共预算,年终结余924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101万元,主要用于解决历史遗留问题等支出,实现当年收支平衡。

  (四)地方政府债务情况

  2022年地方政府债务限额61,100万元,地方政府债务余额45,339.3万元,全部为一般债务。2022年发行再融资债券7,591万元。

  二、2022年财政主要工作

  1.聚焦稳收入,赋动能,坚定不移推进高质量发展。一是围绕发展减税负。认真落实国家增值税留抵退税政策,累计全口径退税金额达46.5亿元,占全市留抵退税总额的27.2%,惠及企业2,700余户。二是围绕目标抓收入。通过精准分析和联合走访行动,有效解决组织收入过程中问题,提高征管效能。同时推进非税“收支两条线”的精细化、规范化和科学化管理。三是围绕服务培税源。优化产业政策扶持体系,拨付各类惠企资金16,186万元。安排8,225万元为招商项目落地和产业协同发展提供有力保障。

  2.聚焦谋开源、抓节流,千方百计确保财政平稳运行。

  一是多元筹集资金。精准把握资金争取方向和路径,全年争取上级资金212,947万元。加大存量资金盘活力度,盘活清理存量资金22,299万元,统筹用于重点领域和保障民生支出。二是厉行节约资金。严把预算执行、资产配置、政府采购、编外人员管理等关口,确保过紧日子要求落到实处,一般性支出减少26,328万元,压减30%。发行再融资债券5,797万元,有效缓解偿债压力。三是高效集中资金。坚持“三保”支出在财政支出中的优先顺序,统筹库款调度,将可用财力更多地用于教育、医疗、养老等民生支出。合理安排资金拨付时序,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

  3.聚焦惠民生、办实事,多管齐下提升人民幸福感。

  一是持之以恒保障民生。投入55,915万元确保养老金及时足额发放;投入26,901万元用于退役军人及优抚对象、低保对象和孤残特困人员补贴。投入9,201万元用于落实就业、创业和人才引进政策。二是全面提升公共服务水平。投入18,521万元用于保障教育生均经费、学前教育奖补及提高教师待遇等支出;投入15,443万元做好疫情防控资金保障;投入12,121万元用于基本公共卫生、文化旅游、养老服务保障等支出。三是加大社会治理助力古城复兴。投入35,849万元用于市政维护建设、五里河公园改扩建、背街小巷整治;投入13,031万元用于老旧小区改造;投入21,713万元用于社会综合治理,持续开展“平安沈河”建设。

  4、聚焦重监督、防风险,多措并举财政管理提质增效。

  一是持续深化预算管理改革。推进预决算信息公开,完善预算绩效评价结果应用机制,强化直达资金线上监控,确保资金使用精准、高效。二是继续完善监督体系建设。主动接受人大依法监督和政协民主监督,依据巡察、审计结果,督促跟踪整改落实。三是着力防范政府债务风险。通过拓宽财源渠道、压减支出等措施,严控政府债务规模,债务率保持绿色安全等级。

  2022年预算执行情况基本符合预期,各项工作稳步推进。但同时财政运行当中仍存在一些需要研究和解决的问题,一是财政收入稳定增长压力较大;二是财政紧平衡状态进一步加深;三是全面有效的绩效管理体系构建仍需完善。这些问题我们在今后工作中将给予高度重视,认真加以解决。

  此外,针对区审计局提出的2022年财政运行中的问题,已经按照相关规定认真整改。同时,我们将继续深入学习贯彻各项财经法规,强化财政监督,全面提升财政科学化精细化管理水平。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全面振兴新突破三年行动”吹响了“新辽沈战役”号角。我们将在区委的正确领导下,在区人大依法监督下,锐意进取,开拓前行,以更加强烈的责任担当,为推动沈河加快建设现代化中心城区做出更大贡献!

  部分收支科目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完成情况

  (一)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情况

  全区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555,119万元,减收273,545万元,下降33%。其中,税收收入完成524,851万元,同比减收227,511万元,下降30.2%;非税收入完成30,268万元,同比减收46,034万元,下降60.3%。收入项目完成情况是:

  1.增值税110,241万元,下降64.6%;

  2.企业所得税73,097万元,下降25.7%;

  3.个人所得税50,507万元,增长3.4%;

  4.城市维护建设税47,989万元,下降9.1%;

  5.房产税56,724万元,下降7.5%;

  6.印花税13,056万元,下降4.2%;

  7.城镇土地使用税11,481万元,下降6.8%;

  8.土地增值税103,962万元,增长41.1%;

  9.车船税20,253万元,下降42.9%;

  10.耕地占用税6,728万元,增长1159.9;

  11.契税30,496万元,下降30.5%;

  12.环境保护税223万元,增长14.4%;

  13.其他税收收入94万元,下降23.6%;

  14.非税收入30,268万元,下降60.3%。

  (二)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完成情况

  全区一般公共预算支出363,639万元,减少94760万元,同比下降20.7%。主要支出项目情况是: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63,994万元,同比下降15.8%。用于维持行政事业单位正常运转所需的经费支出36,939万元,专项支出主要包括:税务绩效补助及征管经费支出4,331万元,招商引资经费2,239万元,信访维稳支出2,169万元,物业保安及食堂、加班餐费2637万元,省图维修改造工程991万元,防疫经费4,062万元,消费券及规划经费1,578万元,中街扫保及维护费532万元,智慧平台及办公楼租赁费572万元,街道应急资金352万元,党报党刊及宣传费用805万元,诉讼费及赔偿款219万元。

  2.国防支出217万元,同比下降42.4%。

  3.公共安全支出16,290万元,同比增长32%。用于维持行政事业单位正常运转所需的经费支出7,694万元,专项支出主要包括:中央政法转移支付资金601万元,公安信访基金977万元,防疫经费204万元,民警住房货币化680万元,志愿者及联防经费606万元,分局综合办公区改造工程款300万元,法院临时工作人员、物业、食堂及退诉讼费支出3,445万元。

  4.教育支出103,357万元,同比增长0.2%。主要包括:教育管理事务支出854万元,普通教育94,339万元,职业教育8万元,特殊教育1,802万元,进修及培训53万元,教育费附加安排的支出1,704万元,其他教育支出4,597万元。

  5.科学技术支出856万元,同比下降24%。用于维持行政事业单位正常运转所需的经费支出28万元,专项支出主要包括:老科协专项工作经费21万元,石化院、自动化研究所退休人员工资807万元。

  6.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3,071万元,同比下降73.8%。用于维持行政事业单位正常运转所需的经费支出1,535万元,专项支出主要包括:古城规划设计777万,工程款200万元,三馆一站支出36万元,文体中心项目经营权转让税42万元。

  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57,747万元,同比下降49.5%。用于维持行政事业单位正常运转所需的经费支出14,323万元,专项支出主要包括:社区工作者工资补贴、社区运行及建设经费15,073万元,对养老保险补助6,018万元,吸纳高校毕业及创业扶持单位社保补贴1,655万元,公益岗位、大学生服务岗位补贴2,052万元,伤残人员残疾抚恤金及一次性死亡抚恤金3,815万元,优抚对象生活补助794万元,义务兵优待金658万元,无军籍职工退休费遗属费3,770万元,军转干部安置及退役士兵保险5,466万元,孤儿及高龄老人补贴669万元,残疾人康复、就业及阳光之家补贴5,008万元,最低生活保障3,073万元,特困人员救助225万元。

  8.卫生健康支出30,172万元,同比增长12.8%。用于维持行政事业单位正常运转所需的经费支出14,125万元,专项支出主要包括:核酸检测及隔离宾馆经费6,263万元,高龄老人补贴846万元,特服、独生子女补助3,585万元,全民医保补助645万元。

  9.节能环保支出118万元,同比增长43.9%。用于维持行政事业单位正常运转所需的经费支出34万元,专项支出主要包括:抗霾攻坚服务费40万元,环保局物业伙食经费44万元。

  10.城乡社区事务支出54,891万元,同比下降8%。用于维持行政事业单位正常运转所需的经费支出27,936万元,专项支出主要包括:耕地占用费6,728万元,亮化工程2,932万元,古韵注册资本金3,000万元,环卫作业费2,983万元,南二环辅路工程428万元,污水排水工程232万元,摩根凯利工程233万元,绿化景观工程227万元,公厕改造工程135万元,古城改造工程907万元,养护费770万元,街路牌匾改造工程384万元,陈欠工程、垃圾收集站等工程1,947万元,棚改贷款本金及利息2,142万元。

  11.资源勘探电力信息等事务支出7,106万元,同比增长373.1%。用于维持行政事业单位正常运转所需的经费支出1389万元,专项支出主要包括:主要项目支出有:金融集团注册资本金4,300万元,国企职幼教补贴152万元。

  12.商业服务业支出776万元,同比增长54.9%。政府消费券500万元,楼宇宣传、软件服务等经费76万元。

  13.金融发展支出3,800万元。同比下降89.2%。主要是金融产业扶持专项支出。

  14.住房保障支出17,588万元,同比增长96.5%。用于维持行政事业单位正常运转所需的经费支出5,694万元,专项支出主要包括:老旧小区改造经费11,223万元,低收于家庭住房补贴27万元,货币化补贴640万元。

  15.应急管理支出1,952万元,同比增长22.6%。用于维持行政事业单位正常运转所需的经费支出592万元,专项支出主要包括:消防业务费1,255万元。

  16.债务付息支出1,699万元,同比下降0.1%。主要是地方政府一般债券付息支出。

  17.债务发行费用支出5万元,同比下降28.6%。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完成情况

  1.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173万元,全部为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

  2.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19,573万元,主要用于水库移民扶持14万元,城市维护费及道路整修18475万元,通用航空发展项目补贴875万元,彩票公益金安排的校园足球项目、民办养老机构建设补贴231万元。

  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完成情况

  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347万元。全部为国有企业上缴利润收入。

  2.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101万元。主要用于国有企业退管补助支出34万元、困难企业历史遗留支出67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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