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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目录清单
关于发布2022年沈河区本级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目录清单的通知
2022年12月05日来源:沈河区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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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直各预算单位、街道办事处:

  为贯彻落实减税降费政策,切实减轻企业负担,依据《2022年全省性及省本级部门和单位非税收入项目目录》《辽宁省收费基金目录清单-行政事业性收费目录清单》《辽宁省收费基金目录清单-政府性基金目录清单》和《全国性考试考务费目录清单》及沈阳市财政局、沈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的《2022年沈阳市本级行政事业性收费目录清单》《2022年沈阳市本级政府性基金目录清单》和《2022年沈阳市本级考试考务费目录清单》,我们编制了《2022年沈河区本级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目录清单》,现予以公布。

  本次所公布的目录清单实行动态管理。凡目录清单之外的行政事业性收费,一律不得向企业征收。如遇国家和省、市相关政策调整,则按照国家和省、市现行有效文件规定执行,我们也将依据国家和省、市规定及时调整和完善目录清单。本目录清单在沈河区本级行政区域内执行。

  附件:2022年沈河区本级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目录清单.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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