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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目录清单
关于发布2020年沈河区本级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目录清单的通知
2020年11月27日来源:沈河区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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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直各委办局、街道办事处:
  为贯彻落实减税降费政策,切实减轻企业负担,依据辽宁省财政厅公布的《辽宁省收费基金目录清单-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目录清单》和沈阳市财政局公布的《2020年沈阳市本级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目录清单》,我们编制了《2020年沈河区本级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目录清单》,现予以公布。
  本次所公布的目录清单实行动态管理。凡目录清单之外的行政事业性收费,一律不得向企业征收。如遇国家和省、市相关政策调整,则按照国家和省、市现行有效文件规定执行,我们也将依据国家和省、市规定及时调整和完善目录清单。本目录清单在沈河区本级行政区域内执行。   

  附件:2020年沈河区本级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目录清单.doc

主办:中共沈阳市沈河区委 沈阳市沈河区人民政府 承办:中共沈阳市沈河区委办公室 沈阳市沈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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