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河区营商环境建设局依据国家《优化营商环境条例》、《辽宁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辽宁省推进“最多跑一次”规定》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定,按照《沈阳市“只提报一次”改革实施方案》(沈政发〔2021〕1号)的工作要求,结合我区实际,起草并完成了《沈河区“只提报一次”改革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的编制工作。并于2021年2月20日至2021年2月28日,面向社会各界公开征求意见。意见征集期间未收到相关意见建议。 特此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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