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政府有关部门、有关直属单位、有关街道办事处:
根据沈河委组干字〔2024〕5号文件精神,下列7名同志试用期一年已满,经考核,区政府决定,按期转正,正式任职:
区发改局副局长李泰毅同志;
区应急管理局副局长曹德鑫同志;
区古城复兴发展服务中心副主任刘先锋同志;
区城市管理事务服务中心(区城市精细化管理服务中心)副主任任强同志;
区城市更新事务服务中心副主任赵蓬勃同志;
滨河街道办事处副主任尹艳同志;
泉园街道办事处副主任单云峰同志。
沈河区人民政府
2024年1月22日
主办:中共沈阳市沈河区委 沈阳市沈河区人民政府 承办:中共沈阳市沈河区委办公室 沈阳市沈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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