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政府有关部门、有关直属单位、有关街道办事处:
根据沈河委干发〔2024〕1号文件精神,区政府决定:
王思同志任区政府办公室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王丹同志任区司法局副局长,免去其皇城街道办事处副主任职务;
林旭同志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局长人选;
王太文同志任区城市建设局局长人选(调任试用期一年),免去其区城市建设事务服务中心主任职务;
李艳娇同志任区文化旅游和广播电视局副局长(试用期一年);
贺新同志任区审计局局长人选,免去其区财政局副局长职务;
于忠明同志任区城市更新事务服务中心主任;
刘楠同志任北站街道办事处主任;
卜志钢同志任北站街道办事处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韩晓光同志任朱剪炉街道办事处主任,免去其区政府办公室副主任职务;
朱毓同志任朱剪炉街道办事处副主任;
马晓东同志任皇城街道办事处副主任;
汪子琪同志任皇城街道办事处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免去:
邓斌同志区政府办公室副主任职务;
吴畏同志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局长职务;
刘芳同志区审计局局长职务;
王德志同志区城市更新事务服务中心主任职务;
吴佳林同志北站街道办事处主任职务。
沈河区人民政府
2024年1月22日
主办:中共沈阳市沈河区委 沈阳市沈河区人民政府 承办:中共沈阳市沈河区委办公室 沈阳市沈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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