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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建议提案办理
区人大十九届二次会议《关于对区域僵尸车辆集中整治的建议》(第263号)的答复
2023年11月03日来源:交警沈河大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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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翠凤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对区域僵尸车辆集中整治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经检查,僵尸车随处乱停乱放问题已成为城市管理一大难点问题,现我大队已与区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沟通,联系拖移车辆,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对于城区道路范围内的僵尸车应由交警部门处理,而小区内的僵尸车由街道社区会同属地公安派出所和辖区执法局勤务区中队联合物业清理,并将该车拖移至区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专门停放僵尸车场地,统一管理。目前,交警部门对违法停放的车辆处罚、公示、报废有法律流程和相关依据,但对于僵尸车需要您建议市区两级人大立法,出台相应法律法规,规范处罚流程,对拖移后的车辆进行后期处置,否则,对今后类似车辆的处置将形成只有进口,没有出口的局面。

  (承办单位:交警沈河大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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