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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布日期:2024-04-12
 

单位地址:沈河区盛京路25号;联系电话:024-24847704(沈河区政务公开工作办公室);邮编:110011

办公时间:上午9:00—12:00;下午13:30—17:30(节假日除外)


姓名:高超;职务:主任、党组书记;工作分工:主持区政府办公室全面工作。


姓名:王思;职务:副主任;工作分工:负责工会、行政、人事、财务、房产管理、公共机构节能、定点扶贫,督查督办、绩效考核、后勤保障、公务接待、公车管理、区政府总值班及安全生产、信访稳定工作。分管督查室、行政管理科(部)、后勤保障服务科(部)、公车管理科(部)、房产管理维修服务科(部)。兼任区委机关党工委委员、区道交委办公室副主任、区消安委办公室副主任。


    沈阳市沈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是协助区政府领导同志处理区政府日常工作的政府工作部门。

  沈阳市沈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的主要职责是:

  (一)协助区政府领导同志了解掌握全区工作情况,根据区政府领导同志的指示,对区政府的重要工作进行调查研究和综合协调。

  (二)负责区政府会议和区政府领导同志重要活动的组织安排,协助区政府领导同志组织实施会议决定事项;负责以区政府名义举行的大型活动(会议)的组织安排和区政府公务接待工作。

  (三)负责或参与国家、省、市各级领导、部门、外省市区领导以及重要外宾来我区政务活动组织安排。

  (四)负责组织起草或审核以区政府、区政府办公室名义发布的公文,负责起草《政府工作报告》,指导全区行政机关公文处理等工作。

  (五)审核区政府各部门和街道办事处请示、报告区政府的事项,提出办理意见,报区政府领导审批;办理省政府、市政府及其部门等各方面的来文来电。

  (六)督促检查区政府各部门对政府公文、会议决定事项及区政府领导同志重要指示的落实情况,并跟踪调研,及时向区政府领导同志报告。

  (七)负责综合协调、指导督促省、市、区人大代表建议、政协提案办理工作,负责全国、省、市人大政协涉区相关活动,负责与区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日常工作联系。

  (八)负责区政府总值班,及时报告重要情况,传达和督促落实省、市、区领导同志的指示。

  (九)负责为区政府领导同志提供重要信息,负责区政府系统政务信息的采编、传输工作。

  (十)负责推进、指导、协调、监督全 区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工作,组织做好区政府系统舆情管理工作。

  (十一)负责区行政机关事务管理工作,承担推进、指导、协调、监督全区公共机构节能工作。

  (十二)负责区直行政事业单位房地产管理工作,统一管理区直行政事业单位办公用房;负责区直行政事业单位房地产的产权界定、清查登记以及办公用房、建设用地计划的编制和统建统管工作。负责区直行政事业单位房地产修缮、建设用地规划和基建规划,管理相关资金。

  (十三)承担区国防动员委员会综合办公室工作。

  (十四)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沈阳市沈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设下列内设机构:

  (一)秘书科。负责办公室内部协调、公文处理、会务管理、印信管理、机要通讯、组织人事、信访接待工作;负责区政府领导同志重要政务活动组织安排和以区政府名义举办的大型活动的组织安排,以及区政府常务会议和区政府区长办公会议的会务组织管理及区政府领导同志一周工作安排等工作。

  (二)文电科。负责区政府办公室的文件印发、归档和档案管理等工作;对区政府各部门的文件收集、整理、立卷和归档工作进行监督指导。

  (三)综合信息科。负责以政府名义的各类文字综合材料的撰写;负责区政府领导同志大型会议报告、讲话、汇报等文字材料的撰写;负责完成区政府相关领导同志办公会议记录、会议纪要的撰写工作;负责综合调研工作;负责区政府系统的信息收集、筛选、整理和编辑工作,形成《沈河政讯》等信息载体;负责向省、市等上级机关报送信息;负责区政府各部门信息员的业务培训、指导、考核等工作。

  (四)政务公开办公室(建议提案办理科)。负责综合协调、监督指导区政府各部门、经济区、街道、社区政务公开日常工作;负责区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工作;受理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负责省、市政策咨询件、咨询电话办理工作;完成省、市政务公开部门下达的其他各项工作任务;负责区政府与人大、政协的联络工作;组织区政府承办的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办理工作;负责人大、政协相关会议的相关准备工作,以及视察、检查活动的协调工作。

  (五)区政府督查室。负责对区政府各部门和街道办事处贯彻执行上级指示、决定事项的督促检查工作;承办上级机关交办督查事项的落实和反馈工作;负责区政府重要决策的督查落实,《政府工作报告》等重大事项的督查工作;跟踪督办政府主要领导批示、会议确定重要事项的贯彻落实情况;对区政府领导指示和交办事项进行专项督查;

  (六)后勤保障一科。负责区委机关、人大机关、政协机关的后勤管理、服务及指导,协调集中办公区所驻单位的精神文明建设、爱国卫生、环境综合整治等工作。

  (七)后勤保障二科。负责区政府机关的后勤管理、服务及指导,协调集中办公区所驻单位的精神文明建设、爱国卫生、环境综合整治等工作。

  (八)房产管理科。负责区直行政事业单位办公用房及土地的统一分配和管理工作,负责区直行政事业单位房地产的产权界定、清查登记及建设用地计划的编制和统建统管工作。负责审批修缮项目并组织实施。负责全区公共机构节能的统筹管理和组织实施工作。

  (九)行政管理科。负责拟订区本级公务用车政策规定并组织实施,指导全区公务用车管理工作,负责区直行政事业单位公务用车编制、调配、更新和处置工作,负责公务用车和行政执法用车管理平台建设与管理工作。负责区政府定点扶贫工作。负责机关事业单位后勤保障、房屋修缮等工作的资金管理、财务审计和服务保障工作。 

主办:中共沈阳市沈河区委 沈阳市沈河区人民政府 承办:中共沈阳市沈河区委办公室 沈阳市沈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技术支持单位:沈阳市大数据管理中心(沈阳市信息中心、沈阳市信用中心) 联系方式:shenhe_gov@126.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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