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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项规划
沈河区“十四五”应急体系、安全生产和防灾减灾规划
2023年03月02日来源:沈河区应急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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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应急体系、安全生产和防灾减灾工作现状和面临的形势

  (一)“十三五”时期安全生产工作成效

  (二)“十三五”时期安全生产指标完成情况

  (三)“十四五”时期面临的形势和机遇

  二、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主要目标

  (一)指导思想

  (二)基本原则

  (三)主要目标

  三、主要任务

  (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树牢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理念

  (二)全面推进安全生产“四责”联动落实,拧紧从严治安的责任链条

  (三)深化安全生产执法改革,规范安全生产执法程序。

  (四)加强安全监管监察能力建设,夯实安全生产基层基础

  (五)深化重点行业领域治本攻坚,健全完善企业安全风险防控和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机制

  (六)加强信息化建设,增强监测预警和应急响应效能

  (七)全面开展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不断强化风险防控能力

  (八)健全应急预案体系,提升应急联动和应急处置能力

  (九)加强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培训,推动形成全社会共建共治共享格局

  四、重点项目

  (一)区域性应急救援队伍建设项目

  (二)安全文化宣传教育培训基地建设项目

  (三)“互联网+监管”信息化执法、应急指挥平台建设项目

  (四)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标准化创建项目

  (五)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项目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工作责任

  (二)制定落实政策措施,保障规划有效实施

  (三)强化政府资金引导,建立多元投入保障机制

  (四)借助第三方机构专业力量,全面完成普查任务

  沈河区“十四五”应急体系、安全生产

  和防灾减灾规划

  (2021—2025年)

  “十四五”时期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第一个百年奋斗目标之后,乘势迈进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向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进军的开局时期,是沈河区实现区域经济和社会事业高质量发展的关键时期。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应急管理重要思想和指示要求,全面推进沈河区应急管理体系和能力建设,不断提升应急管理水平,为全面加强沈河区“十四五”期间安全生产工作,创造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辽宁省突发事件应对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应急管理部关于做好“十四五”应急管理领域专项规划编制工作的通知》(应急函〔2019〕179号)、《沈阳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纲要》、《沈河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纲要》,制定本规划。

  一、应急体系、安全生产和防灾减灾工作现状和面临的形势

  (一)“十三五”时期安全生产工作成效

  “十三五”期间,按照区委、区政府的安排部署,我区牢固树立安全生产“红线”和“底线”思维,不断强化“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工作要求,进一步强化领导,落实责任,扎实推进安全生产和应急管理工作,不断夯实基层基础,狠抓安全宣传教育,大力实施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全面开展重点行业领域专项整治、始终保持“打非治违”高压态势,坚决遏制和防范较大以上事故发生,实现了连续多年无较大以上生产安全事故发生,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

  1.安全生产责任体系更加完善

  “十三五”期间,区委、区政府制定出台了《沈河区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实施细则》《沈河区安全生产网格化监督管理工作实施方案》《沈河区贯彻落实〈地方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规定)实施方案》《关于推进安全生产“四责”联动落实的实施办法》《关于行业管理部门单位安全生产监管企业(单位)确权的通知》等系列规范性文件,对全区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进行了细化和任务分解,对各部门、各街道安全生产职责进行了详细的界定和确认,形成“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的工作局面。把安全生产工作纳入目标考核体系,严格执行安全生产行政责任追究制度和“一票否决”制度。

  2.安全生产监管体系得到强化

  “十三五”期间,区委、区政府进一步强化应急队伍建设,充实安全监管力量。目前,在部门层面,区应急局现有人员编制23人,实有工作人员40人,应急中心派驻执法大队17人,全部为财政拨款。各行业管理部门也根据各自实际建立了应急管理机构,配备专职管理人员。在街道层面,单独设立了正科级应急管理机构,配备2-3名专职人员,负责本街道应急工作的综合管理。明确和加强了应急分中心的人员管理,安全监管应急分中心60名安全监管人员已经派驻街道全面开展工作。应急局两个直属执法监察中队分别派驻五爱、南塔高风险地区开展工作。在社区层面,派遣安全生产协管员协助社区开展隐患排查工作。在网格层面,明确596个网格的网格长作为隐患排查责任人。通过抓实队伍建设,做到了应急工作“事有人管、责有人担”,日常安全检查实现全覆盖。

  3.重点领域、重点部位风险得到有效管控

  “十三五”期间,建立了区、街道、企业三级动态监控体系。围绕“两节两会”、“五一”、“十一”、“党的十九大”等重要节日和敏感时段,结合季节性特点,突出城镇燃气、建筑施工、烟花爆竹、消防、特种设备等重点行业领域,以及涉及煤气、爆炸性粉尘、液氨制冷、受限空间等危险性较大作业企业和人员密集场所的安全风险辨识管控、安全整治和隐患排查,采取联合整治与专项治理相结合,全力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三项行动”专项治理等工作。全区累计出动检查人员46000余人次,检查各类生产经营单位及车辆18700家(台)次,排查一般隐患18535处,整改18521处,整改率99.4%。有效遏制了各类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我区探索实行的“四位一体”烟花爆竹安全监管模式,在全市进行了推广。

  4.辖区企业本质安全水平得到有效提升

  “十三五”期间,各部门、各单位紧紧围绕落实企业主体责任这一主线,以规范企业安全生产行为和改善安全生产条件为目标,以分级分类管理、企业负责人履职考核为抓手,强力督促企业开展安全生产风险辨识评估管控和隐患自查整改,规模以上企业全部建立了“双控”体系。积极推进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工作,全面落实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制度、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制度和工伤保险制度,引导安全生产中介服务机构为中小企业加强和改进安全管理提供服务。截至目前,我区已有二级标准化企业2家,三级标准化企业128家,小微达标企业1030家。

  5.全民安全生产意识进一步增强

  “十三五”期间,各部门、各单位以安全生产月、应急宣传周、消防宣传日、防灾减灾日、安全宣传月等活动为载体,组织开展了“安全文化五进”、“安全大讲堂”、“安康杯知识竞赛”等系列主题宣传培训活动。印发《安全生产法》《职业病防治法》和《辽宁省安全生产条例》等普法读本5万余册,开展从业人员职业健康教育和岗位培训,形成了共建安全文化阵地的强大合力。截至目前,各部门、各单位累计开展各类安全生产宣传活动2300余次,悬挂宣传条幅15000余条,发放宣传材料30余万份,培训讲座4万余场,培训各级各类人员97016人次,企业安全生产负责人、管理人员取证培训5000余人。全民安全生产意识进一步增强。

  6.应急救援体系初步建立

  “十三五”期间,全区各部门、各单位修订完善了各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专项子预案,坚持资源共享、信息联动工作原则,建立了统一、规范、科学、高效的“1+M+N”应急救援指挥体系,成立了沈河区应急管理事务服务中心,整合了全区现有行政部门和重点企业应急资源、队伍和设备。全区综合性应急救援队伍4支780人,专业应急队伍24支1099人,基层应急救援队伍11支186人,社会应急救援队伍(蓝天救援队)1支122人,全区各类应急救援队伍40支达2187人。各部门、各单位累计组织开展各类应急演练活动700余场,参与人数达6万余人,全区“统一领导、分级负责、信息互补、资源共享、装备先进、反应灵敏、处置高效”的安全生产应急防范救援保障体系已初步形成。

  7.防灾减灾综合协调体制逐步完善

  建立健全了防灾减灾组织领导机构。全区基本形成了区委、区政府统一领导,区减灾委员会综合协调,各成员单位分工负责、协同配合,灾害分级管理、属地管理为主的防灾减灾管理体制基本形成。应急响应、灾情会商、专家咨询、信息共享等工作机制逐步成熟,防灾减灾工作呈现统筹推进、协调发展的良好局面。完成了自然灾害预警信息接收系统建设。主要成员单位、各街道、各社区防灾减灾助理员和信息员,能够接收到省气象灾害监测预警中心和市气象局发布的气象灾害预警短信,各单位及时在各自内部群转发,第一时间通知职工、居民做好积极防范和科学应对。全区建立了应急避难场所62处(其中学校58处、公园4处),创建国家级减灾示范社区5个,省级减灾示范社区5个。

  (二)“十三五”时期安全生产指标完成情况

  1.“十三五”时期规划总体指标完成情况

  序号名称2015年2016年2017年2018年2019年2020年总体规划

  目标

  1生产安全事故起数3 3 5 4 1 0均在指标控制范围内,且总体呈递减趋势

  2生产安全事故死亡人数3 3 5 4 1 0均在指标控制范围内,且总体呈递减趋势

  3亿元GDP生产安全事故死亡率0.0004 0.0004 0.0005 0.0004 0.0001 0均在指标控制范围内,且总体呈递减趋势

  4道路交通事故起数90 89 87 85 84 79均在指标控制范围内,且总体呈递减趋势

  5道路交通事故死亡人数36 24 28 23 23 20均在指标控制范围内,且总体呈递减趋势

  通过数据分析来看,“十三五”时期,各项数据指标均在指标控制范围内,且总体呈逐年递减下降趋势。

  2.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是企业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政府热、企业冷”“政府着急、企业不急”等现象依然较为普遍,特别是小微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心存侥幸,导致安全生产投入欠账严重、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设置不健全、安全管理人员配备不足、隐患整改不落实、安全培训不到位等问题突出;中小微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率偏低。

  二是安全生产监察监管体系有待完善。部分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对安全生产工作缺乏足够重视,主要表现在机构不健全、制度不完善等,综合指导协调与行业监管、属地监管职责需要进一步明确和理顺,各部门齐抓共管的安全生产工作格局有待完善。基层安全监管体系建设有待加强,基层安全监管机构和人员编制尚未真正落实,执法装备较为匮乏,执法手段有限,监管人员素质不高。

  三是应急队伍建设有待加强。现有应急救援队伍能力无法适应目前多元化的应急救援要求,应急救援队伍的人才建设、装备建设、基础建设等方面均需要加强。安全生产专业监察队伍的人员配备数量严重不足,应进一步加快安全生产监察专业人才的扩充。

  四是现有应急物资储备能力存在欠缺。现有应急物资储备能力无法满足现阶段的应急救援的要求,应急物资储备种类、数量均应结合沈河区实际情况进行完善,应急物资储备库布局还不均衡。

  五是企业从业人员和市民安全意识不强。中小微型企业的从业人员安全素质普遍较低,自我保护意识差,未经安全培训即上岗作业,“三违”现象较为普遍;安全生产公益宣传机制和体制尚未完善,广大市民交通安全意识、防火意识、防灾避险能力有待加强。

  (三)“十四五”时期面临的形势和机遇

  1.面临的形势

  “十四五”时期,随着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的不断提高,全社会对安全生产管理工作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安全生产管理工作任重道远。一是安全监管体制机制不完善,部分责任主体安全意识、法治意识不强。各类事故隐患和安全风险交织叠加,安全生产基础依然薄弱。二是安全监管范围日益扩大,责任主体结构日趋复杂,城市建设、地下管网、危旧房屋、电梯设备以及人员密集场所等安全风险突出,安全管理难度增大。三是机构改革将原分散于若干个部门的应急管理工作职能整合,工作协调、配合的机制还不够完善,安全监管监察能力与经济社会发展不相适应,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的基础依然薄弱。企业主体责任不落实、执法监督不到位等问题依然存在。

  2.面临的挑战

  “十四五”时期,是沈河区实现高质量发展、新时代振兴发展的关键时期,安全生产工作必将面临许多挑战。一是城市安全防控任务艰巨。全区人员密集场所数量、种类、规模和结构的复杂程度等呈上升趋势,小微型企业快速增长,诸多复杂因素的出现对城市安全管理提出了新挑战。二是城市生命线运行风险加剧。水、电、气、热等生命线工程是维持现代城市生产、生活正常运转的基础,但随着时间推移设施老化,以及经济活动的日益活跃,城市生命线工程建设和运营伴生更多的事故隐患。三是区域风险高度聚集。随着皇城地区升级改造人气快速聚集、沈阳金融商贸开发区商家集聚等,大型商业综合体、高层建筑写字楼等高风险场所风险叠加,区域经济发展与产业集聚化使得安全风险更为集中。

  3.面临的机遇

  “十四五”时期,安全生产工作面临许多有利条件和发展机遇。一是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区委、区政府高度重视安全生产工作,作出了一系列重大决策部署,狠抓安全生产责任落实,为安全生产工作提供了有力的组织保障。二是随着党中央“四个全面”战略布局持续推进,社会治理能力不断提高,全社会文明素质、安全意识和法治观念加快提升,安全发展的社会环境进一步优化。三是机构改革为安全生产监管资源的有效整合提供了新途径,互联网、大数据、云计算等先进科学技术的发展为安全生产管理提供了新支撑。

  二、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主要目标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紧紧围绕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统筹发展与安全,做到常怀民本之心、常思隐患之痛、常悬执法之剑、常筑安全之基。坚持系统观念,以化解安全风险、筑牢发展底板为主题,以推进应急管理体系和能力现代化为主线,以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双下降”、杜绝重特大事故为目标,着力完善应急管理机制,全面加强风险防范、应急处置、综合支撑、社会治理等能力建设,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最大限度地降低灾害事故损失,有效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稳定,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为我区全面振兴、全方位振兴提供坚实安全保障。

  (二)基本原则

  坚持源头治理、关口前移。健全应急管理机制,创新应急管理制度和方法,强化预防与应急并重,预防为先、常态与非常态结合;加强风险辨识、评估、管控,最大限度地控制风险和消除隐患,做到防得好救得快。

  坚持底线思维、问题导向。着眼最严峻最复杂局面,深入研究突发事件发生发展的动态演化规律,坚持以问题为导向、目标为导向、效果为导向,根据事故灾难和自然灾害防范及应急能力建设需求,有针对性地做好各项应急准备,牢牢把握主动权。

  坚持资源整合、突出重点。在充分利用政府和社会已有应急救援和保障能力资源的基础上,合理规划需进一步补充、完善和强化的建设内容,重点完善信息和资源共享机制,提高核心应急救援能力、社会协同应对能力和基层基础能力。从实际出发,创新科技手段和方法,保证科技信息化对应急管理工作的有效支撑,不断提升应急管理科学化水平。

  坚持政府主导、社会协同。完善政府主导应急管理工作治理机制,充分发挥社会组织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强化社会力量有效参与;完善各方联动机制,加强地域协同、城乡协同、行业领域协同、军地协同。

  (三)主要目标

  1.总体目标

  到2025年,应急管理体系和能力现代化建设取得重大进展,形成统一指挥、专常兼备、反应灵敏、上下联动的应急管理体制。建成统一领导、权责一致、权威高效的应急能力体系,安全生产、综合防灾减灾形势趋稳向好,生产安全事故总量持续下降,自然灾害防御水平明显提升,全社会防范应对处置灾害事故的能力显著增强。

  2.核心指标

  生产安全事故起数、生产安全事故死亡人数、工矿商贸就业人员十万人生产安全事故死亡率、亿元国内生产总值生产安全事故死亡率、道路交通万车死亡率均分别下降10%,较大事故起数保持为0。

  3.分项目标

  安全生产方面:到2025年,企业本质安全和安全管理水平显著提升,企业主体责任全面有效落实,隐患排查治理和风险管控体系进一步完善,风险防控能力进一步提升,安全生产监管能力进一步强化,安全生产监管机制实现创新发展,“互联网+监管+执法”模式高效运行,安全生产网格化监管体系进一步健全,依靠科技提高安全生产科学化、专业化、智能化、精细化水平,安全风险得到有效控制,各类事故得到有效防范,坚决遏制较大事故发生,确保我区安全生产状况持续稳定向好。

  应急管理方面:“十四五”时期,应急管理组织体系进一步健全,应急指挥体系进一步加强,应急预案体系进一步完善,应急救援队伍体系建设进一步推进,应急实战能力进一步增强,领导体制、指挥体制、协同体制、职能配置、机构设置更趋合理,应急管理队伍建设、作风建设、能力建设取得积极进展,应急管理机构基础设施、装备条件大幅改善,工作效率、履职能力全面提升。应急管理信息化建设水平不断提高,应急避难场所建设进一步推进,应急物资储备更加充足,信息发布和舆情引导更加及时有力。

  防灾减灾方面:到2025年,安全风险管控与隐患排查治理机制进一步完善,防灾减灾体制机制进一步健全,防灾减灾综合能力进一步提高,防灾减灾公共服务体系逐步完备,灾害事故信息上报准确及时,灾害对受灾群众和经济的影响明显减轻,防灾减灾应急管理水平和民众的防灾减灾意识进一步加强,社会组织参与进一步提升。大力开展综合减灾示范社区建设,新创建国家级综合减灾示范社区3个。

  三、主要任务

  (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树牢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理念

  加强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专题公益宣传,各部门、各街道党委(党工委)和单位集中组织观看学习“生命重于泰山——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电视专题片,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纳入常态化宣传内容,组织区属媒体及所属网站、新媒体平台等开设安全生产专题专栏,推出重点报道、学习文章、访谈评论等,深入宣传阐释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集中开展学习教育,各级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专题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充分发挥党校主渠道、主阵地作用,采用集中培训、专题研讨、网络培训等方式,兴起学习热潮。落实地方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区委区政府及各部门、各街道党委(党工委)定期研究解决安全生产重大问题,修订各级党委、政府及部门安全生产职责,抓实抓细各级领导班子成员安全生产责任清单落实,将学习效果转化为工作成果,用工作成效检验学习成果,推动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论述走深走实。

  (二)全面推进安全生产“四责”联动落实,拧紧从严治安的责任链条

  1.推动区委区政府及各部门、各街道党委行政领导责任落实。坚持安全生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建立区委、区政府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安全生产学习机制,实时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每年一季度制定更新区委区政府及各部门、各街道领导班子年度安全生产重点工作责任清单,常态化落实安全生产巡查制度,对各部门、各街道实施全覆盖巡查,定期开展安全生产检查,推动安全生产各项措施落实落地。

  2.推动各级行业部门监管责任落实。严格落实分级分类监管,出台《区安委会及区直有关部门安全生产工作职责规定》,并及时根据形势任务变化动态调整职责内容;各行业监管部门综合考虑企业隶属关系、生产规模、风险状况以及下级监管部门监管能力等因素,按照“属地分级相结合、以属地为主”原则和行业管理相关规定,合理划分区、街、社区三级安全监管责任范围。全面推行网格化监管,各行业监管部门建立健全监管企业清单,逐个企业明确监管责任人,并与监管企业数据库同步更新。突出网格化监管的精准性,实行动态差异化管理,对企业报告的重大安全风险、重大危险源和重大隐患,督促企业采取针对性措施并实施重点监管。

  3.推动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实施企业主要负责人履行安全生产管理职责制度,落实企业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建立健全“纵向到底、横向到边”全员覆盖的企业安全生产责任体系。健全完善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建立完善安全生产管理团队;强化安全投入,严格安全生产费用提取管理使用制度;强化安全教育培训,督促企业建立健全安全教育培训制度;持续推进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高危行业及规模以上企业全部实现国家安全生产标准化三级及以上达标;其它企业全部完成自评工作。健全完善企业安全风险防控机制。建立企业安全风险辨识评估制度,对辨识出的安全风险进行分类、梳理、评估,加强动态分级管理;建立安全风险管控制度,逐一落实企业、车间、班组和岗位的管控责任,建立完善的安全风险管控制度;建立安全风险公告报告制度,明确风险管控和报告流程,接受政府监管和社会监督。健全完善企业隐患排查治理机制。制定隐患排查治理清单,完善隐患排查治理重点环节程序标准,明确和细化隐患排查的事项、内容和频次,推动全员参与自主排查隐患,落实治理措施。

  4.推动全员岗位责任落实。落实企业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督导指导各类企业健全完善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和绩效评估考核体系,落实班组“四个一”制度,明确从主要负责人到一线从业人员的安全生产责任、责任范围和考核标准并进行长期公示,健全落实企业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各项配套措施,强化岗位责任制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充分发挥安全生产绩效评估的导向作用和激励约束作用,推动安全生产问责从“事故型问责”向“日常型问责”转变,逐级逐岗压实安全生产责任。

  (三)深化安全生产执法改革,规范安全生产执法程序。

  结合政府机构改革实际情况,进一步明确新形势下各部门监管职责,健全协同协作机制,形成执法合力。围绕深化“放管服”改革,理顺安全生产监管执法体制,创新安全生产监管执法方式。针对安全生产监管执法的履职基础保障、现场检查执法、事故调查处理、执法队伍建设、科学技术支撑等方面,提出健全监管执法保障体系、增强监管执法效能的主要任务和实现路径。保持与上级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改革相衔接,整合组建综合性执法队伍,充实加强一线执法力量,建立执法力量配备以及工作经费和条件保障机制。按照国家有关政策法规,理顺有关行业领域安全监管职责和执法权配置,健全监管监察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等制度。

  明确各行业领域安全生产执法主体资格,建立监管执法主体资格审查及公示制度,推动委托执法,保障依法行政。健全安全监管执法机制、制度,加快安全生产监管执法机构标准化、规范化、信息化建设,确保权力在依法有效监管下运行。建立完善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重大行政处罚备案制度,探索建立评估执法及尽职免责机制。严格责任追究,实行执法违法行为责任追究制度和责任倒查机制。

  (四)加强安全监管监察能力建设,夯实安全生产基层基础

  加强街道安全监管能力建设,巩固机构改革成果,明确职能定位,落实监管责任。建立与经济社会发展、企业数量、安全形势相适应的执法力量配备机制。完善应急部门安全监管监察机构基础设施建设及监管执法装备配备,开展安全生产监管监察执法工作条件标准化建设,在安全监管监察执法领域开展“互联网+安全监管监察执法”行动,建设安全生产信息和大数据平台,提升安全监管执法科学化和信息化水平。培育专业化执法队伍,向基层倾斜招录政策,加大相关保障力度,充实区、街两级安全监管执法人员,提高专业监管监察人员比例,全面优化人员结构。加强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取证队伍装备建设,提高事故调查处理能力。健全经费保障机制,将安全生产监管经费、培训教育经费纳入同级财政保障范围。

  (五)深化重点行业领域治本攻坚,健全完善企业安全风险防控和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机制

  1.建筑施工领域。以危险性较大的建筑起重机械、高支模、深基坑、脚手架等分部分项工程为重点,强化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专项施工方案管理,扎实开展专项整治工作。加强建筑施工作业安全风险防控,深入推进“双预防”机制建设,推动建筑施工企业深入开展安全风险辨识和评估,做好安全风险自控。建立房屋建筑工程施工现场安全风险点清单,加强施工现场文明施工管理,提升文明施工水平。严格建筑施工项目管理,提高建设项目施工许可办理率。加大安全生产检查力度,开展安全生产许可证动态核查,开展建筑施工企业安全信用体系和失信惩罚机制。加强建筑施工现状安全监测,推进施工现场安全监控系统的安装。严厉打击建筑施工转包、违法分包和违反工程建设安全强制性标准等行为。

  2.消防领域。组织开展打通消防“生命通道”工程,针对高层建筑、大型商业综合体等重点场所,制定实施消防安全能力提升方案。聚焦老旧小区、电动车、“三合一”场所、物流仓储等突出风险,全面落实差异化风险管控措施。教育、民政、文化和旅游、卫生健康、宗教、文物等重点行业部门建立完善行业消防安全管理规定,明确整治目标任务,推动各系统单位提升消防安全管理水平。推进以提高社会单位消防安全“四个能力”为重点的构筑社会消防安全“防火墙”工程,全面落实消防网格化防控体系建设。实施消防队标准化建设工程,提高特种消防能力。充分发挥社会组织和市场机制的作用,建立消防与保险良性互动机制。

  3.特种设备领域。推动特种设备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建设。严格特种设备安全准入,强化特种设备证后监督,实施重点设备动态监控。建立信息公示制度,发挥市场机制,倒逼企业落实主体责任。积极发展电梯责任保险,优化“保险+服务”新模式,创新保险约束激励机制。强化大型游乐设施安全管理,确保游乐设施安全运行。

  4.道路运输领域。进一步健全道路运输安全责任体系。督促落实企业主责,构建共建共治体系,推进信用体系建设,完善事故调查制度,构建快速救援救治机制;进一步加强客货车安全源头整治,组织隐患车辆专项整治,提升客货车安全水平,强化市场准入管理,加强在用客车使用性质排查整治,加快淘汰隐患问题车辆;进一步提升运输行业从业人员素质。完善运输从业人员管理制度,加强客货运驾驶人培训考试监管,严把从业人员资格准入关,加大宣传曝光力度;进一步加大运输企业安全隐患清理力度。推动企业规范经营,健全安全隐患治理机制,加强汽车客运站安全监管;进一步加强重点车辆运输安全治理,深化货车超限超载治理,严密危险货物运输安全监管,落实校车交通安全管理,加强重点区域交通安全监管;进一步净化道路运输秩序,严查突出交通违法,严格落实动态监管责任,严厉打击非法营运行为;进一步完善道路安全防护保障,全面排查道路安全风险,强化道路应急保障,推进道路设施建设。

  5.城镇燃气领域。持续开展燃气经营企业安全专项整治。全面压实燃气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对照《城镇燃气管理条例》《辽宁省城镇燃气管理条例》《沈阳市燃气管理条例》,检查各燃气企业安全管理制度与规程执行情况、场站的运行管理、员工安全教育培训、应急预案制定及演练和燃气重大危险源管理等情况。

  持续开展燃气违法行为专项整治。重点查处无证经营,违反燃气经营许可规定从事燃气经营活动或违规建设燃气设施等行为,充分运用《安全生产法》《城镇燃气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赋予的查处手段,依法严厉打击燃气行业违法行为。

  持续开展燃气用户安检。督促燃气企业定期对用户开展安检,宣传安全用气知识,督促用户规范使用燃气;严格执行充装规定,严禁充装过期瓶、报废瓶;重点规范餐饮场所安全用气行为,健全供气餐饮用户档案,做到“一户一档”,消除餐饮场所燃气设施隐患。

  持续开展第三方破坏燃气管道专项整治。督促管道燃气企业加强管线巡查,及时发现燃气管道周边施工行为,及时告知和指导施工方采取安全保护措施。加大庭院低压管道警示标识设置,协调物业加强庭院小区地面施工管理,杜绝庭院小区地面施工破坏燃气管道行为。严厉查处破坏燃气管道设施的违法违规行为,做到每一起破坏燃气管道行为必追究相关方责任。

  (六)加强信息化建设,增强监测预警和应急响应效能

  聚焦应急管理现代化的目标,提高防灾减灾救灾能力,依托物联网、大数据、移动互联网等信息技术,全面推进感知网络、通信网络、综合指挥平台、“互联网+执法”系统等建设任务,建成具有沈河特色的应急管理信息化体系。依托应急管理综合指挥平台,围绕安全生产和自然灾害建立城市安全风险预警机制,及时发布预警信息,降低灾害损失。围绕监测预警、监管执法、应急处置等安全生产核心业务领域,推进智能化业务应用平台建设,做到对安全生产各项数据的动态更新、综合分析、智能研判。

  (七)全面开展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不断强化风险防控能力

  全面开展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工作,摸清全区自然灾害风险隐患底数,查明重点地区抗灾能力,客观认识全区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水平。重点普查地震灾害、地质灾害、气象灾害、水旱灾害等自然灾害。普查内容包括人口、房屋、基础设施、公共服务系统、资源和环境等承灾体调查与评估,历史灾害调查与评估,综合减灾资源(能力)调查与评估,重点隐患调查与评估,主要灾害风险评估与区划以及灾害综合风险评估与区划。加强风险防控能力建设,全面开展城市安全风险评估,建立城市安全风险数据库,绘制风险空间分布电子图。提升城区安全保障能力,推进监管队伍网格化建设,建立区、街、社区、责任区上下联动的安全监管网络。推动安全生产信息数据共享,进一步完善政府与企业联网的隐患排查治理信息系统。

  建立沈河区应急物资储备数据库和调配方案,建立应急救援储备金制度,健全应急物资储备更新、损耗轮换的补偿政策。加强与市应急救援指挥中心的联系,逐步形成覆盖全区、组织有序、反应灵敏、运转高效的城区应急救援体系。

  (八)健全应急预案体系,提升应急联动和应急处置能力

  构建科学有效、层次分明、覆盖全面、互相衔接、相互支撑的应急预案系统,推进和规范应急预案演练工作,健全应急预案演练常态化制度机制。不断完善区级总体应急预案和专项应急预案,同步督导各有关部门(单位)、街道、社区和企业建立健全各类应急预案,着力构建层次分明、覆盖全面、互相衔接、相互支撑、齐全配套的立体预案网络格局。进一步完善重大突发事件情景构建,用情景构建指导预案完善,指导重点单位、重点行业、重要区域及人员密集场所的经营管理单位,组织开展人员广泛参与、处置联动性强、形式多样的经常性应急演练,提升应急联动和应急处置能力。加强涉灾部门之间协调配合和应急联动,健全工作规程,形成工作合力,提高应急管理工作成效,提升城市抵御风险的韧性。

  (九)加强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培训,推动形成全社会共建共治共享格局

  提升全民安全防范意识。加强安全生产宣传力量建设,利用微信、微博等新兴传媒平台,创新安全宣传教育培训手段,普及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知识。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月”、“安全生产万里行”活动,加大《安全生产法》等法律法规宣传教育力度,普及安全生产和灾害防治知识,加大典型生产安全事故案例的宣传警示教育,开展安全知识进企业、进社区、进学校、进家庭、进公共场所活动,不断增强全社会的安全意识,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积极推动安全培训考试工作标准化、制度化、规范化建设,提升“三项岗位”人员安全培训考试质量;组织实施高危行业领域安全技能提升行动计划。

  构建安全发展社会环境。开展安全促进活动,建设安全文化主题公园和主题街道。加强安全社区建设,提升社区安全保障能力和服务水平。倡导以人为本、关注安全、关爱生命的安全文化。

  四、重点项目

  (一)区域性应急救援队伍建设项目

  围绕维护社会稳定和应急救援有力总目标,建立规模适度、结构合理、运行高效的应急救援队伍。建立以综合性应急救援队伍为主体、专业应急救援队伍为骨干、兼职应急救援队伍为补充、专家应急救援队伍为辅助、社会化应急救援队伍为补充的区域性应急救援队伍。到2025年底,按照“1+M+N”模式,形成“专常兼备、反应灵敏、作风过硬、科学高效”和“全灾种、大应急”的应急救援队伍体系。构建党委、政府统一领导,应急管理部门统筹协调,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主调主战,各方应急救援力量密切协同的区域性联防联勤联动应急救援新机制。

  (二)安全文化宣传教育培训基地建设项目

  在已有的实验学校地震体验馆、滨河街道怡静园社区安全文化体验基地基础之上,拟在五里河街道建设一处高标准的集宣传、培训和体验于一体的综合性应急管理实训基地。在东部地区再建一处社区安全文化体验基地。全面开展安全知识“五进”活动。大力开展综合减灾示范社区建设,新创建国家级综合减灾示范社区3个。

  (三)“互联网+监管”信息化执法、应急指挥平台建设项目

  根据法治政府建设要求和新时代行政执法工作需要,对原有安全生产监管平台进行升级,完善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系统,主要建设四个系统项目(1.应急指挥视频调度项目建设;2.“互联网+执法”项目建设;3.应急指挥信息网项目建设;4.应急基础信息汇聚融合项目建设)。实现应急管理可视化展示,包括基础信息、网格化、一张图、风险管控、应急资源管理、救援队伍、重大隐患分析、隐患发展趋势、事故类型、隐患来源等关键信息的大数据及应急管理统计分析,为应急救援提供支撑。实现行政执法无纸化、执法过程可追溯。

  (四)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标准化创建项目

  积极组织开展岗位达标、班组达标和企业达标活动,建立样板企业、样板班组和样板岗位,并持续巩固达标成果,实现全面达标、本质达标和动态达标。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方式,组织第三方机构指导企业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创建,督促企业持续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自评,对规模以上工贸企业和小微工贸企业实现线上自评达标,跟踪掌握企业标准化改进情况,促进企业本质安全水平不断提升。

  (五)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项目

  根据国家普查办下发的调查类技术规范和评估类技术规范,通过档案查阅、实地访问、现场调查、推算估算等方式方法获取普查数据,完成地震灾害、地质灾害、水旱灾害以及气象灾害等多灾种调查,进行各类自然灾害致灾调查与评估、重点隐患评估以及风险评估与区划工作。完成数据采集、质检验收、数据对比、抽查检查工作,实现数据源头有保障、过程可追溯,结果可对比,按时完成各项调查数据库、图集,形成调查成果。为开展自然灾害应急处置(包括应急指挥、救援协调、预案管理、监测预警、物资调配、灾情评估等)、自然灾害综合防治、综合灾害风险防范、自然灾害保险等提供基础科技支撑。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工作责任

  发挥好应急管理部门的综合优势和各相关部门的专业优势,根据职责分工承担各自责任,衔接好责任链条,确保责任链条无缝对接,形成安全生产监管的整体合力。

  健全风险防范化解机制,坚持从源头上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真正把问题解决在萌芽之时、成灾之前。加强风险评估和监测预警,加强对危化品、建筑、消防、道路交通等重点行业领域的安全风险排查,提升多灾种和灾害链综合监测、风险早期识别和预报预警能力。

  (二)制定落实政策措施,保障规划有效实施

  坚持依法管理,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提高安全生产监管工作的法治化、规范化水平,加强安全生产监管执法工作。

  安全生产监察工作适应科技信息化发展大势,以信息化推进安全监管的现代化进程,提高监测预警能力、监管执法能力、辅助指挥决策能力、救援实战能力和社会动员能力。

  实现应急物资和应急设施标准化、动态化管理,实现应急物资的可持续储备,切实加强应急物资保障。加强应急物资的调配和供给能力,增强物资调度的持续性动态管理。通过政府与企业的持续性合作,提高应急物资的供给能力,建立和完善各层级各类应急物资储备库。

  (三)强化政府资金引导,建立多元投入保障机制

  区财政要将安全生产所需经费列入本级政府预算,加强安全生产工作实施保障。充分整合和利用现有专项资金,重点支持监管监察能力建设、信息化、安全科技、隐患治理、应急救援培训教育等工作。督促企业严格落实高危行业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管理使用制度,积极稳妥地推行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制度。

  (四)借助第三方机构专业力量,全面完成普查任务

  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工作专业性强、技术要求高、涉及领域多、普查数据时间跨度大,全区要加强保证普查资金的投入,要充分整合已有资源,配强人员队伍,采取政府购买服务形式,充分发挥相关行业领域技术单位、专业队伍和有关科研机构等第三方专业力量的作用,确保在规定时限内,高质量完成第一次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任务。

  (五)建立评估机制,强化监督考核

  建立规划评估机制,制定规划实施考核办法,加强对规划实施情况的动态监测、监督检查和跟踪分析,并将考核结果作为对各部门、各街道政绩考核的重要内容。建立健全激励机制,调动各方面积极性,确保规划各项工作落实生效,圆满完成各项任务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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