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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计公告
关于2020年度沈河区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工作报告
2021年09月17日来源:沈河区审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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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区委、区政府部署和审计法律法规,区审计局对2020年度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进行了审计。审计结果表明:2020年区财政局及各部门在区委、区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东北、辽宁振兴发展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全面贯彻落实区委、区政府决策部署,坚持新发展理念,推动高质量发展,统筹疫情防控和社会经济社会发展,突出文化赋能,实施两轮驱动,较好地完成了人大会议确定的各项任务。

  2020年全区财政一般公共预算收入797,993万元,一般公共预算支出435,660万元,年末结余结转1,961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5,61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23,690万元,年终结余零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2,75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3,696万元,年末结余1万元。

  ──精准有效,政策措施落实稳步推进。一是大力支持健全防控体系,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二是出台12条扶植政策,减免国有资产租金并为企业解决融资需求;三是清偿政府拖欠工程款,促进民生环境改善;四是贯彻压减“非急需、非刚性”支出压减率达到52.2%。

  ──砥砺深耕,财政支出保障更加有力。一是按时足额发放养老金54亿元,推动养老事业健康发展;二是投入资金对30所校园“厕所革命”项目改造,助力改善校园环境和文明建设;三是加强和提升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保障;四是发放就业稳岗补贴,促进就业改善民生。

  ──守正出新,财政管理水平不断优化。一是深化国库管理制度改革,推进国库集中支付电子化;二是实施非税票据电子化改革,优化规范非税收入收缴流程;三是完善预算绩效管理制度,严格落实预算编制与预算执行挂钩机制;四是积极推进财政资源共享,注重加强人大预算联网、审计财务数据共享和纪委正风肃纪平台的数据上报工作。

  ──精业笃行,财政审计效能持续提升。一是拓展财政审计监督广度深度,首次开展对全区152个一、二级预算单位重点事项大数据审计全覆盖。二是开展近三年审计发现问题整改落实工作,对问题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督查,整改率达到99.65%。三是突出财政审计效能,促进不规范资金整改到位。

  一、2019年度沈河区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工作报告提出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

  区政府各部门按照区人大预算决议和区人大财经委的审查意见,认真落实人大预算审查监督各项工作,持续改革攻坚,落实审计整改,着力提高支出预算的科学性、准确性和有效性。审计工作报告中涉及的22个问题,在规定时间内基本整改完毕,上缴区财政各项资金4,821.27万元。

  二、2020年度沈河区预算执行审计情况

  重点审计了区财政预算编制、预算管理以及预算执行等方面情况。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预算编制科学性和准确性有待提高

  个别专项预算与实际执行差异较大。区本级职工货币化及公有房产租赁费、开发区财政创新发展专项资金未执行;区本级僵尸企业处置工作经费及开发区招商引资经费,预算执行率不足50%。

  (二)专项资金结余未及时上缴国库

  区本级财政专户教育专项资金结余、社保专项资金结余未及时上缴国库,开发区财政收回以前年度财政性资金未及时上缴国库。以上资金审计期间均已经上缴。

  (三)国库资金管理需进一步规范

  截至2020年末,开发区财政结余资金未使用,惠民公司借款、城市更新局借款,均未及时收回。

  (四)预决算公开管理需进一步延伸和细化

  区本级财政预算公开项目不够健全,预算公开内容中关于预算调整的报告及相关报表未公示。审计期间已整改。

  (五)预算绩效管理有待提高

  政府预算绩效管理体系不够健全,未将政府全部收支纳入绩效管理;预算绩效指标体系有待进一步完善,存在定性指标多、定量指标少、量化考核难度较大等问题。

  三、2020年度部门预算执行审计情况

  审计部门开展大数据审计运用,对全区76个一级预算单位预决算编制、结余资金、政府采购等重点事项实施了全覆盖审计。

  (一)一级预算单位审计情况

  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1.预决算差异较大。全区15个部门预决算差异率超过100%,部分一级预算单位项目执行率较低。

  2.预决算数据不够准确。部分一级预算单位存在年初预算与预算公开不一致、决算数与记账数不一致、不同经济分类科目间调整决算等情况。

  3.部分单位未达到经费压减要求。虽全区统筹实现了经费压减任务,但有部分单位未达到经费压减50%的工作要求,办公费、差旅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项目超支。

  4.财政性资金未及时上缴国库。部分单位生育保险结余、各街道社区办公经费结余、惠民专项资金结余、个别单位代收工程拆除残值均未及时上缴国库。

  5.政府采购政策执行力度不够。个别单位未严格履行政府采购手续、个别民生项目委托社会代理机构采购;个别单位政府采购项目未按时签订政府采购合同,部分单位政府采购项目未按时公开政府采购合同。

  (二)二级预算单位审计情况

  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1.预算编制不够精准和细化。部分学校以前年度结余资金未编入预算、事业收入预决算差异率较高;基层医疗机构公用运行经费等项目未细化。

  2.预算支出管理不够严谨。部分医疗机构虚列支出未进行政府采购;部分单位存在现金结算大额支出、超限额超范围使用经费情况。

  3.国有资产管理水平有待提高。部分单位固定资产未及时登记入账;部分学校场地出租未收取场地费和租金,部分医疗机构待处理资产未及时报批。

  4.债权债务管理有待加强。卫健系统以前年度结转结余资金未及时上缴财政,项目资金挂账往来款未及时使用;区教育系统结余资金未及时清理。

  5.食堂管理有待完善。个别学校食堂引进物业未履行招标手续,食堂收费账户为个人账户、餐费上缴财政不及时;所有医疗机构食堂用餐标准、收费管理方式不统一。

  四、2020年度部分重点项目审计情况

  重点对基层医疗机构管理与服务情况、供暖补贴支出情况、校园厕所改造专项资金、招商资金管理及使用等项目进行了审计。

  (一)基层医疗机构管理与服务情况审计

  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1.基层医疗卫生资源有待进一步优化。基层医疗机构未实现全覆盖,个别街道无基层医疗机构;东、西部地区医疗资源配置不均衡,东部地区人口多,面积大,基层医疗机构仅占4家。

  2.个别基层医疗机构建设未达标。个别基层医疗机构运营面积和卫生服务站运营面积未达标。

  3.社区卫生服务站设施有待加强。部分基层医疗机构卫生服务站设施不同程度上存在医疗设备老化、房屋漏水、上下水堵塞和医疗设施破损等现象。

  4.部分服务项目未达到应有的效果。部分基层医疗机构老年人免费体检项目指标全部未完成、个性化签约服务比例较低;新冠核酸检测等个别应急服务项目未有效开展;部分医疗机构居民电子健康档案服务效能有待提升。

  5.信息化建设有待加强。部分医疗机构远程诊疗中心建设进展较慢或利用率不高,医联体及分级诊疗建设有待提升,信息化智慧医疗有待开发和利用。

  (二)供暖补贴支出情况专项审计

  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1.财务核算管理不够严谨。个别供热单位拨付供暖补贴时未取得各供暖公司开具的正式采暖费发票。

  2.供暖补贴资金支出审核工作有待加强。个别供暖公司存在低保户采暖费补贴明细与低保供暖补贴认定卡内容不一致、供热补贴与供暖调价补贴依据的供暖面积不一致情况。

  (三)校园厕所改造专项资金审计

  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1.项目前期计划与概算管理不够规范。部分学校存在应列未列和不应列却列入“厕所革命”范围的情况;个别项目概算编制不准确,存在多计项目费用、工程合同金额与概算金额不一致情况。

  2.工程设计缺乏严谨性和周密性。个别厕所改造提质工程简化建设程序,未严格执行先设计再施工的原则;个别工程存在设计缺陷,造成学校额外承担了工程费用。

  3.项目施工管理需要进一步加强。部分学校厕所改造项目中的勘察、设计、监理费用未随主体工程进行招标;一些公开招标项目合同签订时间不规范,存在漏签及合同倒签情况;部分学校厕所工程质量未达到合同要求。

  4.项目竣工决算管理不够规范。部分项目存在多计工程量情况;所有工程项目均已投入使用但未及时办理竣工决算审计;部分学校工程拆除物料未进行残值评估未上缴财政。

  (四)招商资金管理及使用情况审计

  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1.招商引资扶持政策需进一步完善。按照区级贡献额度给予企业运营奖;根据企业税收缴纳情况,对个别企业高管年度缴纳个人所得税部分给予补贴。

  2.个别招商项目签订和履行合作协议不够规范。在个别企业未完成招商引资约定的缴纳税金额度的情况下支付房租补贴;个别企业合作协议中签订的均为预计时间和金额,存在先支付补贴经费后签订合作协议情况。

  五、加强预算执行管理的审计意见

  (一)深化预算制度改革,全面提升预算管理水平

  一是严格预算编制管理。增强财政预算完整性和精细度,改进政府预算编制,完善“全口径”预算管理制度,提高预算管理规范化、科学化和预算透明度;二是规范预算支出管理。推进财政支出标准化,优化财政支出结构,合理安排支出预算规模,推进支出标准体系建设;三是强化预算执行和绩效管理。增强预算约束力,推动预算绩效管理提质增效,改进预决算公开,提高预算管理信息化水平。

  (二)加强部门预算管理,严格规范财政收支行为

  一是加强部门和单位预算管理。落实部门和单位预算管理主体责任,规范部门财政收支行为,提高部门预算管理水平;二是严格执行财政预算。建立科学合理的绩效考核制度,优化国库集中收付管理,规范政府采购管理;三是强化财务核算管理。完善部门财政支出管理体制,严控预算支出规模,落实“过紧日子”工作要求。

  (三)规范项目资金使用,切实提高财政资金效益

  一是优化医疗资源布局。全面提升卫生健康服务品质,加快推进卫生健康服务体系建设,实现普惠制卫生健康服务全覆盖,创新服务模式,积极探索多元化智慧医疗新格局;二是完善专项资金管理和使用机制。避免资金滞留,防止挤占、挪用、使用效率低下等问题发生;三是强化建设项目监管。严格履行建设计划审批、质量验收程序,促进项目建设规范运行。

  针对本次审计发现的问题,相关单位和部门正在积极整改中,区审计局将认真督促整改。


主办:中共沈阳市沈河区委 沈阳市沈河区人民政府 承办:中共沈阳市沈河区委办公室 沈阳市沈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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