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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保督察
《沈阳市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方案》 第十二项整改任务验收销号意见公示
2023年02月21日来源:沈河生态环境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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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现将《<沈阳市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方案>第12项整改任务验收销号意见》向社会公示,如有异议,请以书面或电话形式署名联系方式,向沈阳市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及“回头看”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反馈。邮寄的以邮戳为准,直接送达的以送达日期为准。

  公示时间:2023年2月21日至2023年3月6日

  受理部门:沈阳市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及“回头看”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联系电话:24863629

  邮寄地址:沈阳市浑南区全运三路98号

  附件:《沈阳市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方案》(沈河区)第十二项整改任务验收销号意见.pdf

  



2023年2月21日


主办:中共沈阳市沈河区委 沈阳市沈河区人民政府 承办:中共沈阳市沈河区委办公室 沈阳市沈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技术支持单位:沈阳市大数据管理中心(沈阳市信息中心、沈阳市信用中心) 联系方式:shenhe_gov@126.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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