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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保督察
《沈阳市贯彻落实辽宁省第一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督察反馈意见整改方案》第17项整改任务验收销号意见公示
2022年09月14日来源:沈河生态环境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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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现将《<沈阳市贯彻落实辽宁省第一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督察反馈意见整改方案>第17项整改任务验收销号意见》向社会公示,如有异议,请以书面或电话形式署联系方式,向沈阳市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及“回头看”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反馈。邮寄的以邮戳为准,直接送达的以送达日期为准。

  公示时间:2022年9月14日至2022年9月27日

  受理部门:沈阳市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及“回头看”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联系电话:24863629

  邮寄地址:沈阳市浑南区全运三路98号

 

  



沈阳市沈河区人民政府

  2022年9月14日


主办:中共沈阳市沈河区委 沈阳市沈河区人民政府 承办:中共沈阳市沈河区委办公室 沈阳市沈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技术支持单位:沈阳市大数据管理中心(沈阳市信息中心、沈阳市信用中心) 联系方式:shenhe_gov@126.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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