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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资金直达基层
沈河区新增财政直达、参照直达资金使用情况说明
2021年04月15日来源:沈河区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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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按照2020年《政府工作报告》要求,中央在特殊时期围绕做好“六稳”工作、落实“六保”任务,进一步建立完善特殊转移支付机制、确保中央新增财政资金直达基层直达民生,特殊转移支付及特别国债中央直达资金主要用于统筹推进新冠肺炎商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
  一、高度重视
  沈河区严格落实财政部《2020年中央财政特殊转移支付资金管理办法》、《抗疫特别国债资金管理办法》及《中央财政实行直达机制资金监督管理办法》等文件要求。全力规范特殊转移支付的使用管理,以提升资金使用效率作为工作目标,组织力量、积极学习,并和市财政局预算处、社保处、其他区、县的财政部门进行沟通,分析研究特殊转移支付和特殊国债中央直达资金管理与使用的政策要求。
  二、主要做法
  一是按照上级下达直达资金预算组织我区预算执行。二是建立健全直达资金拨付、对账制度。三是直达资金全部实行国库集中支付。四是做好直达资金信息导入监控系统工作。
  三、直达资金使用情况
  2020年,沈河区共收到新增财政直达、参照直达资金28722.83万元,其中正常转移支付5283万元、特殊转移支付14175.97万元、抗疫特别国债3392万元、参照直达资金5871.85万元;截至年末已收到新增财政直达资金对应库款为28722.83万元。
  所有直达、参照直达资金预算指标分配率达100%,已实际清算新增财政直达资金28722.83万元,资金使用率达100%。资金主要用于疫情防控及物资保障、公共卫生体系建设、补充机关事业养老保险、困难群众救助等民生保障支出。实现了直达资金直达基层、直达民生的重要作用,确保我区从容面对错综复杂的外部发展环境和突如其来的新冠肺炎疫情,化解财政收支矛盾,为全区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提供坚实财力保障。

主办:中共沈阳市沈河区委 沈阳市沈河区人民政府 承办:中共沈阳市沈河区委办公室 沈阳市沈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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