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由:2023年10月30日上午,我局接到市局指派,青年大街227号罕王大厦有施工现场实施焊接作业,存在安全隐患。我局立即调度执法人员联合城建中心安全站人员赶赴现场,对现场施工现状进行全面检查,当场发现一名工人(孙胜)未经过专业培训且尚未取得特种作业资格证书,擅自上岗作业。主要证据有:现场记录视频、现场检查记录、询问笔录等。
以上事实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三十条第一款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七条第七项、《沈阳市应急管理局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指导标准》序号12-1的规定,决定给予罚款人民币贰万元的行政处罚。
处理结果:对该单位给予人民币贰万元的行政处罚,隐患已消除。
沈河区应急管理局
2023年11月14日
主办:中共沈阳市沈河区委 沈阳市沈河区人民政府 承办:中共沈阳市沈河区委办公室 沈阳市沈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技术支持单位:沈阳市大数据管理中心(沈阳市信息中心、沈阳市信用中心) 联系方式:shenhe_gov@126.com
政府网站标识码:2101030004 ICP备案号:辽ICP备05024700号-3
辽公网安备 2101030200032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