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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管理
沈河区常态化安全督导检查工作实施方案
2024年03月08日来源:沈河区应急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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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城市发展重要指示精神,推动我区贯彻落实国务院安委会安全生产十五条措施任务清单,保障城市发展安全运行,优化完善防灾减灾系统建设,提高应急事件处置能力,锚定实现“双下降,一杜绝”为目标,结合实际,制定此督导检查工作实施方案,形成我区安全生产长效工作。

  一、总体要求

  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高质量发展和高水平安全良性互动”的重要讲话精神,承担“促一方发展、保一方平安”的责任,践行“人民至上、生命至上”重要思想,突出重点地区、重点领域、重点单位、重大活动,深入基层现场,坚持问题导向,推动整治重大安全风险隐患,特别是重点检查各行业管理部门、各街道及所管辖企业自查自纠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进一步强化安全发展理念,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完善各项管理制度,健全安全防控体系,落实安全防范治理措施,严防各类事故发生,各部门形成合力,做好全年常态化督导检查工作,力争我区全年无事故发生,助推区域经济发展。

  二、组织机构

  成立安全督导检查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区长石国琦

  副组长:区委常委、常务副区长庄海涛

  分管各行业部门区级领导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沈河区应急管理局。沈河区应急管理局局长付翔同志任办公室主任、副局长曹德鑫同志任办公室副主任,办公室主要负责指导、协调、督导、检查工作,发布、收集、督导、检查工作信息及各行业管理部门检查自查信息,跟踪问效隐患整改结果。

  成员单位:区委宣传部、区委统战部(民宗委)、方城专班、区发改局、区教育局、区工信局、区民政局、区房产局、区城建局、区商务局、区文旅局、区卫健局、区应急局、区国资局、区市场局、区城管局、公安沈河分局、公安北站分局、自然资源沈河分局、生态环境沈河分局、交警沈河大队、交通执法沈河大队、交通执法北站大队、沈河消防救援大队、北站消防救援大队、区城建中心、区城管中心、区国资监管中心、区古城中心、各街道办事处

  三、督导检查工作内容

  (一)各街道、各部门贯彻落实安全生产十五条措施工作

  开展情况

  1.查看各街道、各部门及所管辖企业落实安全生产十五条措施情况,重点检查各单位主要领导安全生产工作履职情况,包括水、电、气、热、讯等民生保障、社会救援单位主要领导组织研究部署安全工作情况。

  2.查看本地区、本行业、本单位风险研判情况,突出检查风险源、风险点位准确性及隐患整改措施实效性。

  3.查看应急队伍建设情况,应急预案编制符合区域、行业、单位实际情况,应急队伍拉动、演练实备、应急物资准备、实战化建设等情况;突出检查街道执法中队、社会单位专、兼职应急队伍值班值守在岗履职情况。

  4.查看“零事故”建设情况,突出检查“零事故”工作室主任配备及对重点工作“六个一”的落实情况。

  5.查看各街道、各部门督促指导企业“三系统”录入完成情况。沈阳市应急管理应用综合平台、安全生产违法行为自查自测、沈阳市安全生产标准化自评系统录入率是否按照时间节点达标。

  (二)专项行动工作方案落实情况

  督导检查组围绕上级及区本级部署的如燃气、醇基燃料等专项整治工作方案落实情况开展检查。

  1.查看各部门、各街道及所管辖企业主要领导是否按照专项整治方案要求部署工作,是否了解掌握本地区、本行业领域和本单位相关安全状况。

  2.关键环节、点位、区域安全防控是否到位,制定措施是否有针对性、实操性,整改问题是否形成闭环管理。

  (三)重大节日、重点时段安全防控工作落实情况

  1.查看各部门、各街道及所辖企业主要领导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是否落实。

  2.各级值班值守人员是否在岗履职。

  3.排查出安全隐患是否采取有效管控措施及时整改。

  4.安全教育培训是否紧密结合节日、重点时段要求。

  5.应急预案(方案)编制是否有针对性。

  6.应急队伍建设是否突出重点编训,应急拉动演练是否符合实战需求。

  7.应急物资储备是否堪用实用。

  (四)重大活动安全防控工作落实情况

  督导检查活动主办单位及第三方公司落实重大活动安全工作情况。

  1.查看重大活动方案、活动相关平面图。

  2.查看活动风险分析、应急预案(方案)编制是否有针对性。

  3.是否有活动安全评估。

  4.是否建立电力、消防、医疗等应急保障队伍。

  5.活动搭建舞台、用电等是否符合规范。

  6.检查、排查出的安全隐患是否采取有效管控措施及时整改。

  7.承办单位、属地街道是否针对活动现场开展应急保障。

  四、督导检查方式方法

  采取“四不两直”方式随机到各街道、各行业监管部门及所管辖企业开展检查指导,采取听取汇报、查阅资料、现场询问、抽查点位等方式。

  1.实地检查。听取被督导检查单位工作汇报掌握相关工作开展情况;座谈了解意见、建议便于完善后续工作;调阅党委、班子会议记录、安全形势分析会议记录查看主要领导安全工作履职情况;查看风险研判报告及文件资料检查相关工作部署落实情况;拉动应急队伍检验应急准备情况。

  2.现场抽查。抽查各街道、各部门管辖的社会单位,重点督导检查安全风险较高的高层写字间、住宅小区等物业管理;剧本杀、电影院等娱乐场所;商贸企业、旅游景点等人员密集场所,对存在安全隐患单位列入“不放心”单位加强监管。突出动火作业管控、重点时段及大型活动应急疏散防控、燃气及醇基燃料等进行专项治理检查,查阅文件资料看安全工作部署落实情况,检查设备设施看有无“带病作业”及隐患排查治理情况,拉动应急队伍看应急实备、实训情况。

  3.交办反馈。发现隐患和问题如实记录填写《沈河区督导检查问题交办单》,现场交办各街道、各部门采取相应措施督促企业限期整改,及时反馈。

  4.上报汇总。督查组要跟进整改情况,确保责任单位在整改期限内完成,并将相关单位整改情况及见证材料归档留存,检查结束后一并上报区安委办备案;督查组每月发布督查情况并呈报区级领导,对整改超期、落实不力的责任单位进行全区通报批评。

  五、工作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督导检查组要发扬斗争精神,敢于较真碰硬,强化责任担当,以问题为导向,把发现问题、查找不足贯穿始终;要严格按照规定程序、要求、标准开展工作,对把握不准的内容项坚持“集体认定、组长决策”的原则,不得随意评判。

  2.严肃追责问责。被督导检查单位要按照时间节点以书面形式报告整改情况,督导组针对整改情况以问题为导向进行日调度、月通报、季度总结。对隐患整改不及时造成事故发生、执法整治中存在推诿不作为、不配合、不履职等情况将严肃依法、依规进行追责,并将相关单位整改情况及见证材料归档留存,列入年终安全工作考核成绩。

  3.强化工作纪律。要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党风廉政纪律的有关规定,轻车简从、廉洁自律,严防走过场、作秀式检查,要查出实实在在的风险隐患和安全问题,切实推动整改,确保全区安全发展。

  联系人:雷宏颖联系电话:18540386159

  附件:沈河区安全督导检查问题交办单.doc

  



沈河区应急管理局

  2024年3月


主办:中共沈阳市沈河区委 沈阳市沈河区人民政府 承办:中共沈阳市沈河区委办公室 沈阳市沈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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